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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贵州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678.40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7758.69元,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374.00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913.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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