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建立劳动关系时扣押劳动者的证件合法吗?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企业在建立劳动关系时扣押劳动者的证件合法吗? 
  
       1994年3月4日原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中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个人身份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职工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品)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当责令企业主立即退还职工本人";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年1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应当参照执行上述规定"。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