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掉的摩托出事故原车主还承担赔偿责任吗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卖掉的摩托出事故原车主还承担赔偿责任吗
郑州市民孙先生问:
我有一辆摩托车一年前卖给李某,双方签订有买卖合同,李某付清车款后把摩托车开走,双方未到车管所过户。今年4月份,李某骑摩托车出了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受害人根据车辆登记信息,把我也起诉到法院,要求我承担赔偿责任。请问,我还应该作为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吗?
答: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被告应是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控制支配车辆的运行并享有运营利益的人。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致他人损害而引起损害赔偿纠纷的,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实际占有人为被告,此案中应列李某为被告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已经起诉你了,你应该向法院提供证据,说明情况,法院会依法处理。在此也提醒你,应及时依法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卖掉的摩托出事故原车主还承担赔偿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