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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发行条件而发行证券时的民事责任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不符合发行条件而发行证券时的民事责任
根据《证券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已经核准发行的证券,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为:返还已经得到的价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该利息应当是同期存款的活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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