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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
根据《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应按有关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等损失。因此,证券公司应从每年的税后利润利润中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提取风险准备金后仍要依公司法提取法定公积金;风险准备金只能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不能挪作他用,并应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提取比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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