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裁定书(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用)
发布日期:2007-05-0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5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用)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处制发的(××××)××字第××号公证债权文书。本院审查认为,……(写明不予执行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处(××××)××字第××号公证债权文书,本院不予执行。

  申请执行费××元,由申请执行人×××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执行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