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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书(6)
  证明书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前面的()ХХ字第ХХ号《ХХХХ公证书》的英文(或其他外文)译本内容与该公证书中文原本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注:1、本证明适用于证明发往美国、奥地利等使用的公证书外文译本与原本内容相符。 
    2、此证明另行编号,公证员仍为办理前面所证明的公证书的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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