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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报告表(刑事案件用)

案 由

 

案号

(  )  刑  字第 

被告人或者上诉人的姓名

 

开庭日期

 年  月 

合议庭(独任审判员)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理由: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签字:

年  月 

院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备 注:

 

附: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对开庭审理并且评议(或者独任审判)后,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提请院长(或者主管副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时使用。
    二、本样式为填充式,一案一表,由合议庭审判长根据合议庭评议的意见(或者独任审判员的意见)填写,并报请院长(或者主管副院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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