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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教育机构)校长(园长、院长等)变更申请书

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经学校理事会(董事会)决定,________学校的校长(园长、院长等)由原来的__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__。请予核准。


申请人______(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有关材料____份。

  注:
    1.民办学校校长变更申请书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同时要附送以下材料:(1)决策机构关于解聘、聘任校长的会议纪要;(2)决策机构对拟任校长的聘任书;(3)拟任校长的资格证书(校长、园长上岗证等)、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4)拟任校长的基本情况表;(5)《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2.关于民办学校校长的年龄问题,法律规定可以参照公办学校的条件适当放宽。但究竟多大为宜,各地标准不一。实践中大多认为不要超过70岁。
    3.如果审批机关统一印制了《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变更申请表》的,中请人填写表格后,可以不再递交本申请书,因为申请表实际上就是表格式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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