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财产项目 |
保险金额 |
特别约定 | |
房屋及其他附属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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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险财产 (见条款第二条二、三、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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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财产 (应分别列明财产名称及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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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合计人民币 | |||
保险费率:每千元 元 附加盗窃险:每千元 元 | |||
保险费:人民币 $ | |||
自 年 月 日 时起 保险期限: 年 至 年 月 日 二十四时止 | |||
承保记录 签章 登记 会计 复核 |
保险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