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合同》。  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月×日    注:  1.此格式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各类国内和涉外经济合同、技术合同;  2.内容符合《××××法》援引上述三个法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  3.有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在证词中列明;  4.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  5.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1986 


相关法律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