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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书(终结督促程序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79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督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本院受理申请人×××的支付令申请后,于××××年××月××日发出(× 
×××)×民督字第××号支付令,限令被申请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 
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被申请人×××已在规定期间提出书面 
异议。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案的督促程序。 
  本院××××年××月××日(××××)×民督字第××号支付令自行失效, 
申请人可以依法起诉。 
  本案受理费××元,由申请人×××承担。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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