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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公复驳字[ ]  号 



申请人: 

住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称: (申请人阐述的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称: (被申请人答复的事实和理由) 


经审理查明: (经审查认定的事实 )
。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质证、认证过程) 。

本机关认为: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 

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一式三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附卷,一份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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