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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检查验收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根据《关于加强职业中介管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的通知》(劳社厅发(1998)23号),我们制定了《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检查验收内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并逐级进行检查验收,我部将在适当时候,对部分地区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
  一、清理整顿工作情况
  --清理整顿工作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中的各项内容,以及劳动保障部门、其他部门、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公民个人办职业介绍机构中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情况;限期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情况;不按标准收费及处罚情况;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各种组织,经重新审定,符合条件,补办手续情况。
  --总结职业介绍机构在开展文明服务、公平服务、公开服务、重点服务、高效服务、灵活服务的典型及突出事迹情况。
  --清理整顿核查情况。

  二、基础工作建设情况
  --职业介绍工作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与执行情况。
  --建立定期检查、报送报表、联系指导等制度情况。
  --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投诉站(点)和公开举报电话情况。
  --职业介绍机构悬挂《许可证》,标明举报电话、收费标准及各种规章制度情况。
  --职业介绍机构的服务规范情况。
  --求职者对合法职业介绍机构及服务标准的了解情况。
  --对职业介绍机构典型及突出事迹的宣传情况。
  --社会各界对清理整顿工作的反映情况。
  --职业介绍机构对下岗职工服务的情况。
  --对今后加强劳动力市场职业中介管理的措施及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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