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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关于《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宣贯材料声明

据反映,目前有许多单位相继收到一些征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宣贯材料的通知。截至目前,我部组织编制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宣贯材料正在印制当中,我们委托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全权负责有关出版物的征订发行工作,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注意鉴别。
特此声明。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关于组织订购《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学习宣传材料的函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将自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为配合该条例的贯彻实施,我们组织编印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学习宣传材料,将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现就征订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学习材料包括: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单行本。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学习材料》,包括条例标准版本、条例起草说明、国务院法制办领导人就条例答记者问和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就条例实施问题的专访等内容。3、《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释义》,由国务院法制办和水利部参加起草、审查修改工作的同志撰稿。4、《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宣传挂图》。5、《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培训教材》。
  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水利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节水型社会的建立,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使广大干部职工更好地学习贯彻,并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该条例,各单位要重视学习材料的征订工作,认真组织,争取及时发到干部职工手中,并向各级地方政府及其他行业的管理部门、取水单位征订或赠送,还要深入企业、走上街头,广泛张贴、宣传。
  三、为争取时间,提高征订效率和发行工作效率,地方各级水利部门的征订工作由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统一组织,部直属单位和其他单位按单位组织征订。
  请各单位于2006年4月15日前将征订回执传真至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单行本
  及其配套出版物征订回执
  出版物名称 定 价 订购册(套)数 金额(元)
  《条例》单行本 3元
  《条例》挂图(6张/套) 30元
  《条例》学习材料 5元
  《条例》释义 20元(估)
  《条例》培训教材 25元(估)
  总 金 额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购买单位
  通信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汇款方式:
  户 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开户行:北京市工商银行四道口分理处
  帐 号:0200049309022101358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6号  100044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营销中心
  联系人:张京燕
  联系电话:010-68367658  传真:010-88385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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