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一、经市政府同意,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崔杰副市长
副组长:闫玉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林平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韩忠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显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张铁力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吕凝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付百忠市保密局局长
李红明市档案局副局长
刘海玉市监察局副局长
蔡延斌市人事局副局长、行政学院副院长
李国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团长
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厅,办公室主任由赵显同志兼任。
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推动《规定》实施;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即审核把关组、网络与新闻服务组、教育培训组、综合保障组、督查组。
审核把关组:由市保密局牵头,市档案局配合,指导各机关确定政府信息中保密信息内容的界定;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中免予公开信息的解释工作;对上报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做好作为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和申请受理点的服务。
网络与新闻服务组: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委宣传部、市信息产业局配合,负责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推进政府各部门的网上信息公开。
教育培训组: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人事局、行政学院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相关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的日常培训中。
综合保障组:由市法制办牵头,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法律、法规、经费上的服务与支持;负责《规定》及说明稿的起草及修改;指导、推进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做好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受理工作;指导各政府机关处理争议;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价格标准;完成对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立项,指导各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的年度预算。
督查组: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厅配合,按照职责开展监督评议;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调查、处理和统计投诉举报案件。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