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苏州市建设国际新兴科技城市十大工程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全面提升苏州综合竞争力,确保实现富民强市和“两个率先”的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国际新兴科技城市建设的决定》精神,经研究,决定实施苏州市建设国际新兴科技城市十大工程。 
  一、关键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工程 
  积极跟踪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最新成果,推进关键技术创新,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群和产品群,使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成为省内龙头、国内强市。到2005年,全社会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5%,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科技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6%,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38%。 
  加大科技攻关力度,重点组织开展现代通信、微电子材料制造、精密制造、现代光学、生物医药、纳米材料等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攻关和引进、消化、吸收,掌握原始创新技术,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研究开发和引进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工业智能控制、节能降耗、清洁生产、丝绸后整理等重大共性技术、关键技术,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大力提升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院校的科技合作水平,支持和鼓励更多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互利合作,建设产学研联合体,到2005年,新增产学研联合体50个,新增科技合作项目200项。 
  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在软件与集成电路、传感器、光电缆、新材料、环保、精密模具、生物工程、精细化工等领域建立产业化基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到200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到25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800家,高新技术产品累计达到4000只。大力促进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的扩散渗透,重点改造汽车、冶金、机械、丝绸等传统产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二、绿色农业工程 
  根据国内外农产品市场激烈竞争和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营造新世纪绿色农业,重点建设20个有一定规模、有较好效益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到2005年,开发面积达到10000公顷,实现总产值10亿元。 
  以建设生态优美,集高技术、高品质、高效益、产供贸于一体的农业高新技术园区为目标,借鉴工业开发区的经验,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科技农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业育种公司,使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成为外向型农业基地,成为农产品出口创汇的重要来源。以引进、消化、吸收、培育符合绿色农产品要求的动植物新品种和研究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关键技术为主,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采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现代育种等高新技术,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植物新品种,到2005年,培育包括符合国标二级米以上的粳稻新品种和双低油菜等新品种5个,引进推广国内外花卉苗木、瓜果蔬菜和特种水产等新品种200个。大力保护与开发苏太猪、太湖羊、太湖鹅、阳澄湖大闸蟹、太湖三白(白鱼、白虾、银鱼)、水八仙(菱、藕、芡实、莼菜、荸荠、茭白、水芹、慈菇)、旱四宝(白蒜、香芋、香青菜、太湖南瓜)等地方优良种质资源。攻克设施栽培、生物防治、废弃物处理等农业种养业与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20项。 
  整治修复农业生态环境,应用无公害、有机栽培技术,生产符合出口创汇和市民健康需要的优质农产品。到2005年,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品牌数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数量上保持全省领先,并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其中认定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25只以上。 
  三、科技园建设工程 
  规划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园,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力度,集聚科技人才、研发机构和科研项目,打造科研与产业结合的载体。到2005年,累计建成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25家,总面积超过50万平方米,吸引2000家留学生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进驻,科技创业园密度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专业特色鲜明的科技产业园。依托苏州良好的投资环境、强大的产业配套能力,重点推进信息产业园、环保产业园和苏州科技城建设。信息产业园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主要发展集成电路、液晶显示器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通信器材及元器件、信息服务等,到2005年,引进培育100家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品牌与市场占有率的软件和IC设计企业及其研发机构,形成较为完整的信息产品科研、开发、生产、销售的产业链,实现销售收入600亿元。环保产业园启动区规划面积25公顷,开发建设3万平方米的智能环保型科技中心,4万平方米宣教中心,13万平方米产业孵化区和中试基地,到2005年,引进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100家以上,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苏州科技城规划面积11平方公里,目标是建成新产品研究与开发高地,全面提升开发区科技综合实力。到2005年,引进一批跨国公司和国内外独立研发中心以及30—50家技术服务和教育培训机构,形成200家以技术开发为主的中小型企业;培育和引进10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建成1—2家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 
  加大创业服务中心、科技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力度,着力培育软件、生物技术与新医药、环保技术、信息技术等专业孵化器。遵循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集聚信息、人才、项目、资金等技术创新要素,为进驻企业的互相渗透和组合构建通道、创造机会。加快建设集科研教育、创新创业、商务服务于一体的科技创业社区。 
  四、软件产业园建设工程 
  按照“一园多区”的总体布局,加快建设苏州软件园(苏州工业园区软件园、苏州高新区软件园、昆山软件园)。到2005年,苏州软件园入驻企业达到400家,其中产值超5000万元的企业达到10家,软件开发人员达到15000人,软件产品产值达到30亿元,力争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软件开发、加工和出口基地。 
  根据软件产业化发展的要求,突出重点,明确定位,重点发展嵌入式软件、系统及应用软件、网络平台软件、多媒体和互联网应用软件、系统集成及工业控制软件、宽带网络应用软件、金融软件、教育软件等,并逐步形成特色和优势,建设好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 
  充分发挥我市作为国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基地的优势,积极拓展软件产品的外包和出口业务。加强与国外软件生产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大力推进发达国家软件企业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发挥苏州市软件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引导企业开展CMM认证,营造良好的软件产业发展环境,建立软件学院,加强软件人才的培养。 
  五、知识产权培育与保护工程 
  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培育与保护意识,努力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技术创新的全过程,积极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规模型企业,构建“三足鼎立”的经济发展格局。到2005年,专利申请总量和授权总量分别达到27000件和19000件。 
  广泛深入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有计划、分层次、分类型组织相关知识的培训,加强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规模型企业的宣传,营造敢于创业和做大做强企业的氛围,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注重培育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尚。 
  在科技管理工作中进一步突出知识产权的培育与保护,鼓励、支持有关单位和科技人员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登记计算机软件、登记版权以及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等,依法取得知识产权,不断增加我市知识产权的总量特别是具有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扩大技术创新的科技储备。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等认定和评介的重要条件,把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的产出数量作为科技项目立项及其验收的重要指标,作为科技人员绩效考核、科技奖励评审、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种知识产权冒充行为,及时处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的知识产权关系,公正合理地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对国外投资者、合作者提供有效保护。 
  六、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以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为重点,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规模型企业、成长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吸引国(境)内外研发机构落户苏州。到2005年,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20家,重点实验室达到20家,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0家,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工作站达到25个,引进国(境)内外研发机构达到50家。 
  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为依托,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结合苏州实际,集成国家、省、市科技资源,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软件、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丝绸纺织等领域形成重点突破;建设好数码激光图像、基因药物、净化工程、丝绸、氟化工新材料、光电缆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抓紧组建工业控制、特种钢材及制品、纺织新材料、木材深加工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着重推动行业科研攻关和工程化研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在电子信息、智能控制、精密机械、精细化工、中药新型制剂、合成和复合材料、汽车及零部件、家用电器等领域,建设100家产学研紧密合作的企业技术中心。 
  充分发挥在苏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在微电子、新材料、通信、激光、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环境工程、有机化学等领域,新建、扩建20家重点实验室。高标准建设集成电路设计、动物实验、新药开发成果转化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广大企业、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提供配套完善的现代化研发条件。 
  大力吸引国(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前来创办或共建研发机构,并在苏州生根发展。鼓励和支持本地企业与各类研发机构开展科技合作,做到自主开发与联合开发、科技创新与引进吸收相结合,努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七、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适应科技发展需要,在科技信息、技术转移、技术产权交易、科技评估、咨询认证等方面,重点扶持建设生产力促进中心、APEC技术转移中心、技术产权交易所等10家骨干科技中介机构,到2005年,全市各类科技中介机构超过1000家,形成以骨干中介机构为框架,功能健全、特色鲜明、高效规范、服务精良、与国际接轨的区域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科技中介骨干机构,重点在技术转移和技术产权交易方面取得突破,形成以信息化手段为平台的技术转移服务网络。改进技术市场的组织形式和交易方式,努力形成信息传递快捷、交易安全可靠、商务成本较低、运作规范高效的市场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扩大技术贸易总量。认真办好技术产权交易所,发挥其在技术转让、科技企业融资服务和技术股份化中的主导作用,完善评估作价、股权托管登记等运作程序,提供交易、转让、变更登记等配套服务,为技术与专利等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参与分配创造条件,成为技术与资本流通配置的重要平台,力争使我市的技术市场成为全省人气最旺、交易额最大的技术市场。 
  发挥APEC技术转移中心的重要作用,促进苏州和APEC成员之间的科技合作与技术流动,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提高中介服务水平。支持科技型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直接融资,引进境内外风险投资机构,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创业投资机构。培育和发展科技中介行业协会,在政府指导下,制订实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行业行为规范、行业服务标准、从业人员守则。大力推动行业交流,加强核心业务和特色业务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 
  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围绕加快培养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高层次科技和管理人才,大力发展包括研究生教育在内的高等教育;积极推动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技师队伍,努力营造有利于拔尖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到2005年,每万人中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000人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15%,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 
  加快建设研究生城和国际教育园区。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整合市区职业教育资源,推进本地教育资源与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的融合,高标准建设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的高等教育基地和具有国际水准的高等职业教育及技术培训基地,大力培养高级创新型人才和面向苏州经济建设第一线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研究生城和国际教育园区建成后,进驻院校25所以上,形成超过9万学生的办学规模。积极引导入驻大学以苏州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为主要研究对象,支持企业与入驻高校在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支持高校与高新技术企业在合作办学、委托代培、定向培训以及共建实习基地等方面的探索,提升教育质量,满足企业对高级技术人才的需求,更好地为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九、公众科学素养工程 
  以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根本任务,大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发挥科技团体的作用,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到2005年,建成科普教育基地100家。 
  围绕增强公众的创新意识和提高科技素质,大力开展科普进社区群楼、乡镇村庄等活动。健全各级科协组织,集成城乡科普资源,在继续抓好中小学基础教育的同时,办好科技特色学校,启迪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加强中小学生科技知识的普及提高。继续深入揭批“法轮功”等歪门邪说,营造激励创新的社会文化,形成全社会学科学、用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的浓厚氛围,创造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 
  大力推进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网站和科普画廊及常设科普讲坛建设,加强与国际科学界的交流与合作。鼓励科普设施和项目的多元化投资和多层次所有制,促使科普事业逐渐向产业化方向发展。高标准建设具有苏州特色的科技馆,抓紧规划建设若干个科技主题公园,开展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科学知识的系列讲座、科普咨询、技能培训等活动,率先建成学习型城市。在与国际科学界的交流合作中,进一步推进苏州科普事业的发展,扩大苏州的国际影响,提升苏州的城市形象。 
  十、城市现代化工程 
  坚持以科技进步为先导,围绕富民强市、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加快科技对城市建设及其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渗透,紧密衔接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加强技术集成,组织科技攻关,大力提升社会信息化水平,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全面推进社会事业科技进步,注重创新示范,统筹实施各类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推动社会事业领域的运行机制创新,重点开展人口与健康、环境保护、城市建设、交通运输、物流管理等领域的高新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展国家智能交通示范城市项目的研究。运用科学方法指导城镇的调整与发展,加强与有关大专院校的合作攻关,针对江南城镇的特点,加快实施科技兴镇、最佳人居环境建设、水生态环境重建、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应用等计划,为全市城镇环境建设提供科技示范。建立气象、洪涝、地震等重大灾害监测预报、灾害预报和应急反应三大技术系统。 
  不断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电子信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广泛应用,实现信息技术标准化、信息采集自动化、信息传输网络化、信息管理集成化、业务处理智能化。以电子政务为切入点,以综合数据库及其共享环境为突破口,构建政府、商务、企业、社会和公众信息应用系统,到2005年,企业上网率超过90%,大型企业普及电子商务,城市信息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加快科技对城市建设各个方面的渗透,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创造规范的法治环境,完善“保稳定、创平安、促发展”的工作机制,创建“平安苏州”。大力推进城市环境长效管理,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环境管理责任制度,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抓紧落实建设健康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创建国家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国家园林城市群和国家生态示范区城市群。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