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走私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活动坚决制止非法生产卷烟行为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89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对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走私卷烟活动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走私卷烟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王汉民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马忠毅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邓家珍 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局长
成 员:
张振东 自治区计委副主任
陈鸿起 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文起洁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吴根林 自治区监察厅剧厅长、纠风办副主任
赖和平 自治区交通厅纪检组长
陈 尧 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李显光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王书庆 柳州铁路局副局长
秦 开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钟如相 自治区打私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尧兼任,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各地(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行文通知,报我厅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