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办理商标注册有关认证问题答复
  你会商标代理部来函收悉答复如下:
  根据《商标法》第  条规定同我国未建立或已终止外交关系国家申请人在我国办理商标注册应当按对等原则办理有关申请人委托书认证手续可以通过双方有外交关系第三国办理。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