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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
  
各市建委(建设局):? 
  1997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建设部的指导下,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全国建筑节能工作会议和全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会议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多次受到建设部的表彰,并先后在全国建筑节能工作会议和全国建设科技创新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截止2000年底,全省共建设达到节能50%标准的建筑243.31万平方米,节地5.5万亩,节能207万吨标煤。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与国家的要求和其他先进省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工作措施不到位;建设、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监理等单位人员对建筑节能技术标准熟悉不够;对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法力度不够;地区发展不平衡,总体进展缓慢等等。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76号部长令)和《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试行)》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节约能源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建筑节能是节能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提高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的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建筑室内热舒适性,对于节约能源、减少污染、保护资源和环境、提高人民居住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建筑业、房地产业、建材业的技术进步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国家对建筑节能工作十分重视,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特别是建设部76号部长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规定自2000年10月1日起,新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及附属设施和新建、扩建、改建的旅游旅馆及附属设施必须按节能技术标准即达到节能50%的标准进行建设。在去年召开的全国建设技术创新大会上,建设部俞正声部长明确提出把“三节一治”即节能、节地、节水和治污列为建设科技工作的重点。 
  我省属国家建筑热工设计分区的寒冷地区,夏季酷热,冬季寒冷现象十分明显。长期以来,我省住宅建筑结构体系以多层的砖混结构体系为主,外墙普遍采用实心粘土砖为主要围护墙体材料,建筑热工性能差,其整体保温隔热性能远远达不到节能50%各项指标要求,不能满足人们对改善室内热舒适性、提高居住质量的要求。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进入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新的发展阶段,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建设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十五”计划的全面实施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需求将继续扩大,住宅建设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社会消费热点的地位会越来越突出。全省建筑节能工作面临着艰巨而紧迫的任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全省的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采取积极措施,推进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建筑节能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深入贯彻建设部76号部长令和《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试行)》为中心,以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建筑使用功能、降低建筑能耗为目的,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加强立法和执法监督,推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主要目标任务是:自今年开始,城市(包括县城)所有新建、扩建居住建筑及附属设施和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旅馆建筑及附属设施必须全面执行《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试行)》和有关节能技术标准,实现采暖能耗在80-81年通用住宅设计耗能水平基础上,普遍降低50%,努力实现建筑夏季室温低于30℃,采暖期冬季室温达到18℃左右的基本要求;对既有采暖建筑实施节能改造试点。 
  要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加强调研,完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体系? 
  为保证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推进,必须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在调查研究和试点的基础上,有步骤地制定相关的配套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法规体系。一是根据《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尽快制定《山东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以省政府规章颁布执行;二是制定《山东省建筑节能“十五”计划及2015年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三是研究制定贯彻《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配套政策,如节能建筑检测与认定管理办法,供热采暖按热量计量收费办法,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意见等;四是研究制定或修订地方标准、规范,同时对《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部分)山东省实施细则》,《旅游旅馆建筑热工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山东省实施细则》中的部分参数和做法进行修正。 
  (二)搞好建筑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建筑节能涉及千家万户,必须提高全民的节能意识、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要广泛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全社会的宣传,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理解、支持建筑节能,为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尽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建筑节能管理和技术队伍。要以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建筑节能强制性技术标准为核心内容,对全省从事建筑节能管理、建筑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单位以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中的有关人员,普遍进行一次节能标准与节能技术知识的培训,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管理部门的同志熟悉了解标准、理解掌握标准、坚决执行标准,在此基础上,适时设立建筑节能岗位,实施持证上岗制度。? 
  (三)加大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力度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是实现建筑节能的根本出路。建筑节能涉及范围很广,科技研究、开发和推广任务很重。要继续研究开发适合各地实际的建筑结构体系和主导建筑技术产品;大力开发推广新型节能墙体与材料,新型屋面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外墙外保温和夹芯保温技术,节能门窗及其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低温辐射采暖技术,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热量分户计量技术与装置,太阳能、地热等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等一系列技术与产品。针对建筑节能技术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建筑能耗比重较大、对大气环境和建筑热环境影响突出的一些难点,组织力量重点攻关;要加大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开发的资金支持力度,各地要从墙改节能费沉淀资金中拿出相当部分来支持科技开发;要加强政府引导,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有示范作用的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小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要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一系列法规文件,加强执法监督。一是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对工程建设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严格把关。加强对节能设计的审查,要把是否符合节能设计标准作为设计审查通过的必要条件,对不按节能设计的,不准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不按节能标准施工的,责令改正;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明等。二是要加强对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市场的整顿。按照建设部要求,实行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证和淘汰制度。对在我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实行全省统一认证,并定期公布认证和淘汰的技术产品目录,严禁行业保护、地区封锁,不得重复认证。同时,对已竣工的建筑进行执行节能标准情况的检测和认定,不经认定,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抽查,对于伪劣产品、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要及时处理,违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建筑节能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在今后全省工程质量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监督检查中,要将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情况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标准的单位和相关人员,严格依法处理。 
  (五)改革福利型的建筑供暖体制,逐步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制度 
 
  根除供暖包费制度是建筑节能发展的必然要求。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认真学习外省市先进经验和做法,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采暖收费办法,理顺供热价格,逐步实现供热分室控制、分户计量收费,使节能效益由各方分享。当前,在国家尚未出台供热分户计量收费政策的情况下,应首先按建筑节能规定要求抓好温度调节和户用热量计量装置的设计与施工。? 
 
  三、健全机构,切实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筑节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要切实加强领导。要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制定目标、规划和任务,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落实,切实把建筑节能工作抓紧抓好。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省厅调整充实了省建筑节能领导小组成员,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由分管科教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科教、工程建设、设计、城建、房地产、村镇、标准管理、施工质量安全、质量监督等处(站)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建筑节能的统一组织、指导与协调。办公室仍设在科教处,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组织制订建筑节能规划、计划与技术政策,组织建筑节能宣传培训,组织建筑节能检测与认定,组织节能技术开发、技术产品认定与推广应用,组织节能示范工程建设。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目标和职责范围,配备精干有力的队伍,并理顺与各方面的关系,为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组织保障。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研究、设计、开发、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在住宅、旅游旅馆工程建设各项评优中,把是否达到节能50%的标准做为基本评选条件,达不到节能标准的项目,不得参加任何评奖评优。建筑节能是建设领域里的一场重大变革,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本着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目标,落实措施,真抓实干,推动我省建筑节能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 山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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