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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青海省东部干旱山区集雨利用工程2001—200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01]13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水利厅关于《青海省东部干旱山区集雨利用工程2001—2003年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持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青海省东部干旱山区集雨利用工程200l—2003年的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范围 
  我省东部干旱山区的民和、乐都、平安、互助、湟中、大通、化隆、循化、尖扎、同仁、共和县等11个县、105个乡、535个行政村,涉及57757户。 
  二、目标与任务 
  实施集雨利用工程的总体思路是:以东部干旱山区为建设重点,坚持集雨、提水、人饮、补灌相结合,蓄引提并举,滴喷渗配套;坚持以群众投劳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科技领路,效益为先;坚持走梯田+水窖+科技+结构调整的发展模式;坚持谁建设、谁所有、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实施集雨工程,基本解决干旱山区农村生活用水困难,发展庭院经济,实行大田作物节水补灌,以雨水的资源化利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001—2003年集雨利用工程的发展目标:扶持57757户农户新建集雨水窖224955眼,其中大田窖178783眼、庭院窖46172眼。 
  年度实施计划是: 
  2001年在大通、民和、互助、化隆、尖扎、同仁、共和7县的20099户农户中实施,修建蓄水窖80296眼。 
  2002年在湟中、民和、乐都、互助、平安、化隆6县的18511户农户中实施,修建蓄水窖72479眼。 
  2003年在民和、乐都、互助、循化、化隆、尖扎、共和7县的19147户农户中实施,修建蓄水窖72180眼。 
  集雨利用工程3年规划全面实现后,可解决12.64万人、15.86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发展庭院节灌面积1.16万亩,大田补灌面积17.88万亩。 
  三、技术设计与标准 
  本实施方案将集雨利用工程设计为独立的微型水利水保工程单元,各单元的主要建设内容由相互配套的五部分组成,即集流场、引水渠、沉淀池(或过滤池),35立方米球型薄壳窖、提水补灌设备。各部分的设计、施工标准,要严格按照《青海省集雨利用工程技术手册》规范作业,井做为检查验收的依据。 
  四、资金概算与筹措 
  根据省政府决定,国家为每个集雨利用工程单元补助资金1000元,不足部分由地方和群众自筹。并明确规定各级水利部门的前期工作费及管理费以国家补助资金的1.5%计提,省、州(地、市)、县分别按0.3%、0.2%、1.0%的比例分配。2001—2003年规划建窖总投资为38222.6万元,其中国家补助投资22832.93万元,群众自筹15389.67万元。在国家补助资金中工程费用22495.5万元,前期工作费及管理费337.43万元。 
  年度投资计划为: 
  2001年补助投资8150万元,含项目前期费及管理费120.4万元。 
  2002年补助投资7356.63万元,含项目前期费及管理费108.73万元。 
  2003年补助投资7326.3万元,含项目前期费及管理费108.3万元。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集雨利用工程是干旱山区群众脱贫致富、创造两高一优旱地农业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必须牢固树立“为政之要在为民兴利除害”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实行州(地、市)统管,县负总责,乡抓落实,承包到村,落实到户的工作机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指标,分步实施,严格考核,做到“任务、资金、责任、建窖、配套、效益”六落实。各级水利部门要全力以赴搞好技术指导,各级计划、财政等部门要协同配合,主动服务。 
  2、加大宣传力度。各项目区要大力宣传实施集雨利用工程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典型户、典型村的示范作用,让旱区群众认识到干旱的严峻性和集雨工程的重要性,把群众治旱的信心引导释放出来,要广泛开展集雨工程应用技术的科普宣传,使群众尽快成为技术明白人,更加自觉地参与集雨工程的建设,努力改善干旱山区的面貌。 
  3、加强资金管理。省上在财力比较薄弱的情况下,拿出专项资金,帮助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各地要切实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谁主管、谁负责。审计、监察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强审计督查,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资金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同时不得超定额标准支付前期工作费和提取管理费用。 
  4、严格项目管理。按照省计委、财政厅、扶贫开发办、水利厅四部门印发的《集雨利用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细化任务,强化责任,严化管理,规范作业,做到规划、标准、建设、质量四统一。水利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现场指导,逐户落实任务、时间和地点,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图纸、统一标准、统一施工,严把选点、设计、施工、保养、管水五个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真正实现集雨利用工程集得上,引得下,蓄得住,用得上,有效果。 
  5、搞好检查验收。要按批准的工程规模、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切实加强集雨利用工程各个环节的检查,对上述建设事项不得擅自改变。要实行两级验收制度,即初步验收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竣工验收由州(地、市)政府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参加。做到窖址不落实不规划,没有设计的不挖坑建窖,质量不合格的不验收,没有验收的不能全额发放补助款,并公布检查验收的结果,建立完整的档案。 
 
 
省水利厅 
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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