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黄工程全线试通水的通告
  引黄工程历经十年的艰苦建设,2002年将全线试通水。从7月22日至10月底,将对引黄工程五座泵站一期工程全部机组进行带水调试,对联接段PCCP管道进行静水压试验,对总干线、南干线、联接段所有隧洞、水库、渡槽、泵站等进行试通水,为实现安全试通水,避免发生事故,确保全线试通水圆满成功,现通告如下: 
  一、本次带水调试和全线试通水涉及总干线、南干线、联接段、汾河81公里天然河道所有过水建筑物,输水线路途经偏关县、平鲁区、宁武县、古交市、娄烦县、静乐县、尖草坪区等,过水建筑物分别在大岔沟、大青为、沙峁西沟、水泉河、偏关河、西坪沟、小沟儿涧、头马营、汾河设有泄水通道。 
  二、沿线各市、县、区要按照河道管理规定认真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利用河道从事作业者要坚决纠正,要严格按照防汛要求保证试通水顺利。 
  三、带水调试和全线试通水期间将利用各泄水通道进行不定期开闸泄水,沿途各乡镇、单位、村庄及个人从即日起,在大岔沟、大青沟、沙峁西沟、水泉河、偏关河河道、西坪沟、小沟儿涧、汾河河道从事采砂、采石、施工及其它作业或过往的人员、车辆、及放牧牲畜要特别注意安全,并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