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关于通过对苏州西山杨梅(太湖绿牌)等生产企业地理标志保护申请的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的公告
根据《
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
》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通过了对苏州西山杨梅(太湖绿牌)、苏州西山板栗(太湖绿牌)、苏州西山枇杷(太湖绿牌)、苏州西山银杏(太湖绿牌)生产企业地理标志保护申请的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确认合格,现予公告。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福州市展会管理办法
»
重庆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办法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
关于发布《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的通知
»
关于印发《国家文物局文物安全案件督察督办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