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联合整治劳动力市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最近一段时期,利用招工及职业介绍欺诈求职者情况不断发生,给求职者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成为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隐患之一。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的劳动力市场进行联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及重点
此次联合整治的主要内容是:
(一)以招工为名欺诈求职者
1、无营业执照或持假证照,以招用工为名向求职者收取费用欺诈求职者;
2、持过期营业执照、外地营业执照从事招工收费活动;
3、有营业执照,不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能为求职者提供正常工作岗位,仅进行招工收费活动;
4、滥发招工、招聘、人才信息等广告欺诈求职者。
(二)以职业介绍为名欺诈求职者
1、从事无证职业介绍活动欺诈求职者;
2、有营业执照但无职业介绍许可证从事职业介绍活动;
3、证照齐全,但在从事职业介绍活动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整治的重点是:以招工名义欺诈求职者;无证职介活动;滥发招工、招聘、人才信息等广告。
二、整治措施及要求
(一)组织实施
联合整治行动以人事劳动部门牵头,公安、工商、市容、民政等部门参加。各部门应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组织强有力的执法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宣传发动
联合整治行动应利用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使其得到全社会的关心与支持,使求职者及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觉性,使利用劳动力市场进行违法、犯罪的人员彻底失去立足之地。
(三)方法及要求
为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劳动力市场整治工作采取突击性检查与长期治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突击性检查原则上以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四区属地检查为主,市级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区进行联合检查,并搞好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同时,各部门要重视长期整治工作。一方面要共同建立日常预警、预报制度,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发生的问题,各部门均应及时介入,迅速处置。
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人事劳动、公安、工商、市容、民政等部门应依据各自的职责严肃处理。各部门要讲政治、讲大局,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