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启用山东省建设系统资格岗位培训证书专用章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建设教育归口管理,规范建设系统资格岗位培训及证书发放行为,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发“山东省建设系统资格岗位培训证书专用章(钢印)”一枚,用于全省建设系统资格岗位培训证书的鉴印。该印章由厅科技教育处负责保管、鉴印,自2001年9月1日起启用。该印章启用后,建设系统的各类资格岗位培训证书的鉴印不再使用“山东省建设厅”印章(钢印)。未加盖“山东省建设系统资格岗位培训证书专用章”的培训证书,省建设厅将不予认可。
附:印模(略)
山东省建设厅
二○○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