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我省“十五”计划确定的八项战略举措,促进五大支柱产业、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事业建设,实现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现就加快推进我省融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战略高度认识推进我省融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随着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实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我省融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从总体上看,我省融资特别是直接融资的进展相对滞后,融资手段不多,创新不足,融资能力明显偏低。这种状况,已不能适应我国加入WTO、对外开放进程进一步加快的新形势,不能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加快推进融资工作,是为实现我省“十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提供资金保证的重要战略举措。在国家继续实行扩大内需的政策背景下,大力发展以证券市场为主的资本市场,鼓励企业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市场化融资,推动社会投资有效增长的政策已然明朗,为我省加快推进融资工作提供了良好机遇;国内许多省市在推进融资工作方面进行的积极有效探索,为我省创新融资方式、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提供了可借鉴的做法。各级计委和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当前形势,更新知识与观念,抓住机遇,积极推进融资工作,力争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打开融资工作新局面。
二、加快推进我省融资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原则
推进我省融资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改善环境,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策为支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协调作用,创新融资方式,拓展融资领域,扩大融资规模,提高融资效率,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推进我省融资工作要充分发挥企业在融资工作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企业融资决策的自主权。当前,各级计委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引导和协调作用,推动企业更新观念,创新机制,加快融资步伐,同时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为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搞好服务。在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领域,则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运用政策杠杆,积极探索多样化融资模式,有效推进这一领域的融资工作。
三、积极支持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开展上市融资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快上市步伐。重点推进我省五大支柱产业、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骨干企业开展上市融资。通过加快企业改组改制步伐,做好上市后备企业的培植工作,尽快增加我省上市公司的数量,改善上市公司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我省重点产业和企业的上市融资能力。
支持和鼓励省内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吸收合并、资产重组,实现买壳上市。支持省内外上市公司发挥体制、管理和融资渠道畅通的优势,利用增发或配股资金对省内非上市企业进行参股、控股,实现非上市公司的借壳上市。
引导拥有配股权和符合增发新股条件的上市公司积极主动做好配股和增发新股工作。鼓励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加快推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通过股权转让、资产置换、资产剥离、收购兼并、股份回购等形式,提高资产质量,增强再融资能力。对达不到配股或增发新股条件的上市公司,可以选择效益好、资产质量高、经营前景好的企业对其进行收购兼并,注入优质资产,改善业绩水平,恢复其再融资功能。省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配股时,可以通过国有股划拨等方式充实国有控股股东实力,保证不因国有股配资金不足而失去配股权。
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整体或主营业务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借助资本市场的规则和竞争压力,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企业国际化步伐,催生一批具有国际资本市场认可的竞争素质和发展潜力的大型企业。在继续争取在香港上市的基础上,努力开拓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等地的证券市场融资渠道,拓展境外融资空间。
(一)五大支柱产业
食品工业:积极支持小麦加工转化龙头企业以及奶业、果业龙头企业加快上市融资步伐。特别是要以粮食的加工转化与综合利用为重点,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畅通的优势,加快发展步伐,拉长产品和产业链条,形成我省特有的大宗小麦深加工产业链和转化基地。
有色金属工业:以铝工业发展为重点,以上市和进入上市辅导潮的优势企业为依托,充分发挥资金优势,推进电解铝企业之间的兼并与联合,形成以资产为纽带的煤电铝联营和氧化铝、电解铝、铝深加工产业链条,有效提升我省铝工业的国际竞争力。充分利用中铝公司的上市资源,积极争取与中铝公司在电解铝和铝加工项目上的合作。鼓励我省优势铝工业企业与国际大型铝业公司合资合作,筹备组建大型铝业或铝电集团到境外上市,加快我省铝工业的国际化步伐。
煤化工和石油化学工业:重点支持和推进煤焦油加工、开封炭素、煤炭液化等重大项目开展上市融资,通过直接上市、借壳上市或与上市公司开展合作,为项目建设筹措资金并构建企业长期发展的融资渠道。
机械装备工业:已上市优势企业要加大资本运营力度,加快企业扩张,并发挥龙头作用,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推动行业内企业的改制重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有效提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老工业基地的国有企业要加快改组改制步伐,通过加大对外开放,特别是要通过引进有实力的上市公司等战略投资者,参与企业的改组改制和资产重组,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上市融资平台。
轻纺工业:重点推动焦作、濮阳、新乡、信阳林纸一体化项目。鼓励和引导省内外上市公司参与我省林纸一体化项目的实施。相关造纸企业也要通过资产重组等手段,扩大规模,优化资产,为加快上市融资创造条件。
(二)第三产业
旅游业以“三点一线”旅游资源为重点,通过跨市跨部门整合旅游资源和资产,加快培育旅游业市场主体,组建集景区和景点开发、旅游接待服务、旅游产品生产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立融资平台。积极策划推动洛阳、开封等市旅游资源和资产的整合,组建股份公司,加快上市步伐。
商业领域要加快优势企业改制与重组步伐,大力推进商业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等企业上市融资工作,努力增加我省商业领域上市公司数量,改善上市公司形象。房地产企业应积极探讨通过上市融资壮大实力,提升档次,加快发展。教育、体育、文化、环保、会展、传媒等产业领域也要更新观念,改革体制,创新方式,积极推进市场化融资,为加快发展筹集更多资金。
(三)高新技术领域
以现代中药、电子元器件、先进制造技术、生物技术和农业高科技为产业重点,鼓励支持我省优势企业加快上市融资步伐,同时积极做好在国内创业板上市的前或筹备和申报工作。鼓励企业抓住时机,提前策划,开展境外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
四、大力发展创业投资
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建立河南省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加快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步伐,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使创业投资逐步成为我省直接融资的重要形式之一。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今年省建设投资公司从用于工业结构调整的资金中拨出5000万元,设立创业投资政府引导资金,按照“风险共担,保值退出、收益分享”的激励原则,坚持股本多元化、运作市场化,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努力吸引社会资金特别是省外资金组建创业投资机构,加快我省创业投资的发展步伐。现有创业投资机构也要加快规范化改造步伐,通过增资扩股扩大规模,形成多元持股的公司治理结构,为加快我省创业投资的发展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五、积极稳妥地开展企业债券融资
要抓住目前企业债券融资综合成本较低、期限较长以及国家希望加快债券市场发展的机遇,创新担保和付息方式,丰富债券品种,积极稳妥地利用企业债券融资。在基础设施领域,积极推进各类投资主体有效利用企业债券融资,在银行信贷之外开辟另一条债务融资渠道。支持具备偿债能力的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在批准的额度内,发行企业债券,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开展兼并收购,改善财务结构。要配合国家拟出台的《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积极推动各类政府投资主体、企业集团做好项目储备和债券发行的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我省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降低债券兑付风险,优化债券市场发展环境。
六、加快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事业领域的市场化融资步伐
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公路建设经营领域的体制改革力度,放宽市场准入,加快存量资产变现步伐,建立起面向市场的公路建设多元化融资机制。要加快推进郑开、安新高速公路和开封、洛阳、三门峡黄河大桥等项目的经营权和股权转让;推进南阳至新野、漯河至平顶山、平顶山至临汝、郑州与洛阳西南绕城、叶集至信阳、洛阳至济源、信阳至南阳、登封至洛阳、濮阳至开封、濮阳至鹤壁、济源至卫辉、商丘至宋集、兰考至菏泽等新建高速公路的对外招商和项目融资。其他基础设施领域也应加快改革步伐,建立起面向市场的融资机制。
以18个省辖市和省政府确定的巩义、项城等26个城镇化重点县(市、区)为重点,在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领域,通过资产优化重组和建立合理的价格补偿机制和财政补贴手段,构建企业市场化融资平台,实现企业上市、发债、转让经营权或股权融资,有效拓展城市化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重点推进郑州、洛阳、平顶山、许昌、漯河等污水处理厂,洛阳、鹤壁、漯河、驻马店、济源等供水工程,郑州、洛阳供热工程,驻马店、南阳等煤气工程,许昌、南阳城市垃圾处理等已建项目的经营权或股权转让;南阳第四水厂、新乡市城市供水工程、安阳市第五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开封东区污水处理厂、洛阳市江东污水处理厂、安阳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汝州市污水处理厂、濮阳中原污水处理厂及洛阳、濮阳城市垃圾处理等项目对社会招商和开展项目融资,姚孟电厂四期工程开展BOT融资。
积极推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有效控制与垄断,通过连片开发,提高政府利用土地价差筹措城市开发建设资金的能力,实现经济发展与土地收益的良性互动。积极推进土地招标拍卖,凡是商业、娱乐、旅游、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都应实行公开招标拍卖,增加土地有偿使用收入。通过实现开发区和城市新区的行政管理与开发经营的有效分离,组建商业运作的开发机构,构建融资平台;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推行开发区“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策划各具特色的开发题材,形成多样化的融资载体,有效拓展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发展的融资空间。重点推进郑东新区开发和郑州大学新区建设的融资方案策划实施;推进郑州、洛阳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郑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构建综合性和专题性的融资平台,推进26个城镇化重点县(市、区)逐步开展开发区和新区建设试点的融资方案设计。
七、增强政府性投资主体的市场融资能力
各级计委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性资产开展市场化融资运作。通过组建新的政府投资主体,壮大已有政府投资主体的实力,构建政府资产的市场化融资平台。通过资产划拨等方式,使各级政府拥有的优质资产向政府投资主体集中,并通过剥离不良资产、变现存量资产等方式,夯实政府投资主体的实力,改善财务状况,获得市场认可,提高融资能力。各级政府的投资主体要加强内部资产整合力度和提高资本运作能力,通过资产置换和重组等方式代化公司资产,实现买壳、借壳或改制上市;通过发债、借贷等方式适度开展负债经营,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有效扩大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事业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主体在推进省内企业改组、改制及与省外和国外企业进行战略性合作方面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吸引更多的外部资金,构建更多的企业融资平台。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主体在资金上的引导作用,通过投入前期策划、注入资本金、贴息及联合银行贷款等方式,支持政府重大融资方案的实施。
八、努力培育和引进高水平融资中介机构
要加快我省综合类券商的组建工作,尽早发挥其在推动我省企业上市和发债方面的重要作用,并在条件成熟时引入国外券商参与我省证券公司的组建或重组,努力实现我省证券业的规范化和国际化运作;中原信托投资公司应加快重新登记工作,积极拓展投资管理新业务,特别是投资银行业务,充分发挥融资中介机构的作用。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需要,适时推出投资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专项资金信托;省工程咨询公司也要加大改革和业务创新力度,积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
抓住我国加入WTO后,中介市场扩大对外开放和国际资本积极拓展在华投资领域的机遇,采取积极措施吸引国内外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和其他投融资中介机构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与我省中介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资合作,提高我省融资中介的总体素质和运作水平,逐步实现与国内外资本市场的对接。
九、改善融资环境,提供政策支持
各级计委和有关部门要从长远出发,敦促企业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念。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构建企业信用体系。为推进我省融资工作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要打破地区和部门行政界限和行业垄断,积极支持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市场运作,为推进我省融资工作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要重视有关法规建设,取消各种阻碍或不适应融资工作开展的规章制度,为推进我省融资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为推动全省融资工作的开展,省政府设立了融资工作专项资金,用于策划建立政府投资主体融资平台,支持省、省辖市和26个城镇化重点县(市、区)政府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融资方案的策划,支持铝工业重组和煤电铝联营、小麦深加工、林纸一体化等重点产业专题性融资方案的策划,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等。各省辖市可根据条件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
省计委
200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