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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上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的紧急通知
  
冀建市〔2003〕615号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按建设部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精神和全国、全省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各市定期上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1、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措施和工作动态。 
  2、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拖欠一年以内和一年以上的分类数额。 
  3、2003年12月9日六部委及全省六厅局电视电话会议后,已经偿付的农民工工资数额及占拖欠总额的比例。 
  二、上报时间 
  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自2004年1月2日起,每日上午11:00以前将调查内容传真至省建设厅。 
  (各地应在2004年1月2日前设立举报电话,并在媒体上公布电话号码,接受群众举报,并将你市举报电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于2004年1月2日下午17:00前电告省建设厅 。联系人:金玉芳、闫文娜,联系电话:0311-7903933 13831152285)。 
  联系人:闫萍 李志清 
  联系电话:0311-7904664 7905065 
  传 真:0311-7903933 
  附件: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偿付情况报表(略)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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