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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建设厅、计委、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 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一月二日 
 
 
关于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实施意见 
 
  国家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的通知》(国发〔2000〕36号),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促进城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意见》(建城〔2003〕188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重要性 
  我省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省份,关中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尤为突出,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6,水资源的短缺已严重影响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正常生活。但与此同时,由于设备陈旧、管网老化、水源扩大而管网改造滞后等原因造成城市供水管网的跑、冒、滴、漏现象十分普遍,水资源浪费相当严重,管网漏失率达15%左右,县城供水漏损尤为严重,有的达20%甚至30%以上,形势非常严峻。因此,各城市人民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事关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充分认识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城市节水工作的领导,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制,把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强化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作为现阶段城市节水工作的重点来抓,切实提高城市供水效率,降低供水成本,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安全可靠保障。 
  二、贯彻《意见》精神,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下发的《意见》要求,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重点,是对运行使用超过50年以及老城区中严重老化和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因此,我省各有关城市一定要抓住机遇,争取得到国家的支持,加快城市供水管网的改造,全省设区城市及杨凌示范区要抓紧做好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或已开工建设的城市要在2004年2月底前将方案报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对未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的城市必须在2004年4月30日前完成,特别是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要尽快报批,以便争取建设资金,确保在2005年底以前完成严重老化和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的改造任务。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汉中等城市力争在2004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县级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应根据当地实际,统筹规划,在解决水源建设的基础上,尽快完善城市供水管网。同时,各地要加快检漏设施的建设,不断提高检漏水平,增强检漏能力,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关中地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资金投入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资金投入。一是要加大城市供水价格的改革力度。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03〕35号)和《意见》要求,将管网改造的投资费用计入水价,充分利用水价机制加快城市供水管网的改造,今后三年水价调整的加价部分优先用于城市供水管网的改造;二是要加快推进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改革步伐。对非居民生活用水要继续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以及超计划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及超计划、超定额的水费收入,要优先用于城市供水管网的改造;三是要充分发挥城市供水企业的集中供水能力。凡是城市供水管网能够覆盖的地区的自备水源要限期关闭,努力提高城市供水效益;四是要全面开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要足额用于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五是要加快城市供水企业的市场化进程,逐步实现城市供水企业的改制。实施特许经营制度,变存量为增量,将置换出来的建设资金优先用于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六是各级政府从2004年起每年从城市维护税中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与国家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资金配套使用;七是申请国家补助投资的严重老化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必须以所在城市进行供水价格改革为前提条件。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城市供水管网的改造作为重点项目,统筹安排财力。城市供水企业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项目所需资金专款专用,按工程建设进度足额到位。 
  四、加强领导,确保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 
  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意义重大,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时间紧,任务重,要做好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组织管理工作。市、县各级政府要由分管领导挂帅,组成专门班子,切实加强对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领导。要按照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目标要求,制定和落实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计划。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落实责任。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所赋予的职责,按照《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加强对市、县城市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对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指导。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对市、县城市供水企业加强行业管理,会同计划、财政部门做好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优化管网布局和工程技术方案,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全省各设区城市及杨凌示范区的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规划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计划、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审查批准后实施,实施计划及按季度改造进度报省级有关部门;财政、计划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批准后的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规划,定期对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资金落实及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各城市供水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的实施工作,切实落实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度,依靠科技进步 ,优化管网改造方案,强化工程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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