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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卫星地面站建设资金上交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全国烟草行业卫星通信网项目从1999年进入工程实施阶段以来,现已完成了国家局主站和32个省级B类站的建设。2000年12月,从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出发,为加快工程进度,国家局印发了《关于加快烟草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国烟办[2000]833号),明确要求所有地市级分公司、36家重点卷烟工业企业和卷烟年产量在30万箱以上的卷烟工业企业都必须建设烟草卫星网C类站,对不能落实C类站建设资金的单位,商业企业取消其进入卷烟交易市场的资格,工业企业取消其重点工业企业资格和相应优惠政策。对此,国家局已在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全国烟草行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和全国卷烟交易会上多次强调了加快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要求各单位加快进度,按时交纳建设资金。在年初召开的行业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也对资金交纳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国家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印发了催交资金的文件,并多次打电话进行催办。
  但是,截止到目前,仍有不少C类站建设单位未汇出或未汇全C类站建设资金,严重影响了设备统一进货和工程的统一实施。这也反映了行业内一些单位对信息化建设还不重视,缺乏全局观念,有令不行的不规范状况。对此,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省级局(公司)所属的C类站建设资金由省级局(公司)主管领导及信息化工作部门负责统一催交。

  二、各省级局(公司)C类站建设资金,包括B类站未交全的资金,应于今年6月20日前汇至国家局指定帐户(各省级局C类站未交建设资金单位名单分别列后)。

  三、对逾期未交付资金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局国烟办[2000]833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对催办交款不力的省级局主管领导及信息化工作部门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附:未交款单位名单

二OO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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