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政府工作报告》2004年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
序号
项目
主办单位
1
加强课题研究和问题调研。开展增创特区新优势研究。
市府办
2
结合市对区部分事权、财政体制和统计方式的调整,进一步理顺关系,简政放权。
市体改办
3
围绕发展战略,制订人才资源规划,有针对性地培养、引进、储备紧缺人才和重点人才。全面落实柔性引进人才和居住证制度。
市人事局
4
贯彻《
行政许可法》,抓好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和实施机关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健全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的法律审查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理顺执法体制,抓好市、区两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
市法制局
5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逐步推进前置审批向后续监管的转变。推广电子政务系统应用,开展网上审批试点。
市府办
6
加快市、区、镇(街)三级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扩大小额支付卡使用范围,全面启用市民卡。开展企业基础信息交换试点。
市信息产业局
7
结合绩效考评,加大对机关效能的奖惩力度。
市监察局
8
大力压缩会议、文件和评比、表彰,减少礼仪庆典,简化迎来送往。
市府办
9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四项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强化“一岗双责”,确保廉政建设各项政策规定有效执行。
市监察局
10
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开展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压缩5%的部门行政经费和专项经费。试行绩效预算,开展绩效审计。
市财政局
11
严格财政财务管理,坚决查处截留挪用、滥发补贴、损失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审计监督,强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市审计局
12
在土地出让、工程招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资金拨付、人事安排等方面严格照章办事、公开办事、按程序办事,一旦违反,坚决查处。
市监察局
13
扩大公务员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的范围和级别。强化公务员培训,鼓励在职学习,支持进修深造,选派挂职锻炼。
市人事局
14
重点项目安排继续向岛外倾斜,争取开工建设东通道。
市计委
15
加快厦漳跨海大桥、福厦铁路、龙厦铁路、杏林-高崎公铁大桥等项目的前期工作。抓紧对二甲苯(PX)等项目前期工作。筹建燃气电厂。
市计委
16
加大国有企业改制力度,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加快工业、商贸、建安等一般竞争性行业国有资本的退出。
市体改办
17
组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整合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和授权经营集团,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
市体改办
18
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推出经营性社会事业项目,吸引社会资本进入。
市计委
19
打破条块分割,理顺岛内外统一的道路、车辆、山林、水务等管理体制。
市体改办
20
重视群众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依法处置群体性事件。
市信访局、司法局
21
盘活社会事业国有资产,促进部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
市财政局
22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市信息化办
23
统筹制定全市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市计委
24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开展学校校长、医院院长年薪制试点,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
市人事局
25
推进公用事业和基础项目对外开放,结合实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办法,加快公交、水务、燃气、垃圾处理等行业市场化进程,做好项目策划。
市市政园林局
26
进一步完善财政性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实行项目前期工作代业主招投标试点,推行代建制。
市计委
27
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报批。调控土地增量,清理闲置土地,加快已批农转用地的征地平整,为招商提供成熟用地。
市国土房产局
28
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力度。以争创“联合国人居奖”为契机,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市建设局
29
完成全市环境功能区划。认真实施环保条例,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治理,严格控制扬尘和油烟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市环保局
30
继续关闭一批采矿点。
市国土房产局
31
整治湖边水库、上李水库。实施员当湖清淤及截污工程。
市市政园林局
32
整治岛内裸露山体。
市城管办
33
完成全市海洋区划。继续西海域清淤工程。种植红树林,保护滩涂湿地。
市海洋渔业局
34
完善市容卫生考评机制。落实园林绿化责任制,增建绿地35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海湾、马銮湾、忠仑等8个公园。
市市政园林局
35
加快旧城旧村改造,出台鼓励政策,促进岛外房地产业发展。
市建设局
36
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
市府办
37
深化城镇居民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和廉租房制度。
市国土房产局
38
创建无障碍设施示范城。
市建设局
39
抓紧实现环岛路全线贯通,开工建设岛内南北快速通道,建成仙岳路、吕岭路、湖里大道,基本形成岛内网状连接。
市市政园林局、交通委
40
扩建污水二厂和马巷水厂,动工建设翔安污水处理厂及部分污水管网、东部垃圾处理中心。推进垃圾分类收集,治理厨余泔水污染。
市市政园林局
41
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完成本岛东部片区规划,制定旧城核心保护区法定图则。着手进行各分区规划,以马銮湾、杏林湾和翔安区为重点,编制岛外市政、电网工程详规。
市规划局
42
以项目为导向,搞好近期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规。
市规划局
43
全面实施农村改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供水管网化,改善村容村貌。新建镇街垃圾处理场。
市市政园林局、各区政府
44
完成海湾大道(海沧段)一期工程。
海沧区政府
45
完成集美大道(孙厝-兑山段)和翔安大道一期工程,构筑岛外交通主干网。
市交通委
46
推动梧村汽车站、前场铁路货站和海沧铁路货场改扩建。
市交通委
47
规范停车秩序,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保持城市交通畅通。
市城管办
48
改进项目跟踪负责制,缩短从签订合同到开工建设的时间。
市外资局
49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市质监局
50
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度,严查乱收费、乱摊派行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市财政局
51
进一步简化台胞入境手续,提供便捷、亲情服务,早日启动运转五年期台胞证受理中心。
市公安局
52
完成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万亩林相改造和生态林示范工程,改良海岸防护林带。
市林业局
53
整合社会互助、医疗、教育、住房、法律等社会救助资源,建立覆盖全市弱势群体和贫困人口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市民政局
54
完善农村社保,建立失地农民和转产渔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市劳动保障局
55
引导村集体财产股份化经营。
市体改办
56
争创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促进社区科教文卫体资源共享。
市民政局
57
围绕建设“平安厦门”,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六合彩”非法彩票和“黄、赌、毒”。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
市公安局
58
以110联动为基础,加快建立高效统一的城市应急反应机制,增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完善防灾抗灾体系。
市府办
59
优化农业结构,重点发展种苗业、无公害农业和生态观光农业,扶持农副产品加工,提高农业附加值。
市农业局
60
加快农业科技服务、市场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帮助拓宽销售渠道。
市农业局
61
加快农村城市化,实行部分镇改街,推进岛外村改居。
市民政局
62
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搞好沿海堤防和水库建设。启动杏林湾防洪排涝工程。
市水利局
63
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控禽流感等疫情对我市的影响。
市农业局
64
建立和完善计生工作新机制,进一步优化人口素质。
市计生委
65
推进“四五”普法教育。组建市长律师团。
市司法局
66
做好民族与宗教工作。
市民族宗教局
67
继续抓好民兵预备役工作,一如既往地支持驻厦部队、武警部队建设,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提高双拥共建水平。
市民政局
68
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5万人。
市劳动保障局
69
积极发展农村商业养老、医疗保险。
保监会厦门办事处
70
全面落实六大领域招商政策,组建重大项目储备和策划中心,加强宣传推介,做深做细项目的投资分析,主动跟踪接洽国际相关企业。培养专业敬业的招商队伍。
市外资局、计委
71
加强全市引资协调,建立共享的信息库,紧紧围绕园区的功能定位与专业特色,严格按产业规划和发展导向招商,提高引资成效。
市外资局
72
统一内外资招商机构,加强对内引资工作。
市外资局
73
继续保持我市鼓励出口政策的稳定性,加强鼓励出口政策的宣传,引导企业充分运用出口信用保险政策,积极适应出口退税新机制,加快当年退税,兑现历年欠税。
市贸发局
74
优化商品结构和出口方式,鼓励外贸企业走工贸型道路,由收购制改为代理制。
市贸发局
75
实行出口加工区深加工结转,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加工贸易,培植出口优势产品,提高出口产品档次。
市贸发局
76
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地产品的宣传推介,组织企业到国外办展促销,巩固传统出口市场,开拓发达国家市场,有重点地拓展新兴市场,建立健全反倾销应诉快速反应机制,支持企业获得国际产品质量、环境管理和安全标准认证。
市贸发局
77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到境外设立贸易网点、投资办厂和承揽工程。
市贸发局
78
更加重视进口贸易,建设进口商品分拨中心。
市贸发局
79
规范货运代理、船舶代理,推广应用口岸物流信息平台,继续整合通关系统,加强口岸监管业务协调,推动关检联验。
市口岸办
80
积极跟踪台湾产业转移,促进厦门与台湾产业优势互补,大力吸引台湾光电企业和上市公司前来投资。
市外资局
81
拓展厦门-高雄海上试点直航新业务,推动货物直接通关入境。
市交通委
82
挖掘大嶝对台小额贸易市场的潜力,扩大对台贸易。
市贸发局
83
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大力治理餐桌污染。
市贸发局
84
继续引进国际知名零售、采购、物流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用政策鼓励大型商业企业到岛外布点,建设建材、汽车等大型专业市场。
市贸发局
85
认真承办好“投洽会”、“台交会”,积极组织好礼品、石材、体育用品等专项会展。
市贸发局
86
大力发展律师、会计、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业。
市贸发局
87
强化对现有外资企业的服务,发挥外商、台商协会作用,促进企业增资扩产。
市经发局
88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市交通委
89
运用优惠政策,有针对性地招揽内地大企业来厦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和采购中心。
市经发局
90
积极做好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发挥外地驻厦机构的作用,继续关心支持内联企业的发展,加快内联合作项目建设。做好对西藏、宁夏、重庆等地区的对口支援。
市经发局
91
积极参与构筑闽西南快速交通网络,动工建设同安至安溪高等级公路,推进厦门-梅州海铁联运。
市交通委
92
把新增就业人数和控制失业率作为重要调控目标,力争实现新增城镇就业2万人。加大再就业投入,健全市、区两级就业服务中心,完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和信息网络,建设同安、集美、海沧人力资源市场。
市劳动保障局
93
加强高级技工队伍建设。鼓励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继续接受职业教育。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本市居民就业能力。
市劳动保障局
94
通过实行社保和工资补贴及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办法,对“4050”群体、困难职工和随军家属实施再就业援助。
市劳动保障局
95
培育劳务派遣组织,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和劳务输出,促进农民就业和创业。
市劳动保障局
96
加强劳动监察,遏制恶意拖欠工资、工程款等行为。
市劳动保障局
97
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逐步提高外来员工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政策。
市劳动保障局
98
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药店医保定点服务。
市劳动保障局
99
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完善监管体系和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落实行政一把手责任追究制。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100
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的分析调控,着力解决电力缺口等问题,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统筹使用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开拓市场。鼓励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
市经发局
101
加快古龙食品、腾龙树脂等项目建设,确保厦工工业园一期、林德气体二期等项目竣工投产。力促安美光电、太古飞机四期等工程早日动工。推动中药厂、电化厂等企业易地技改。
市经发局
102
推进光电子、软件等重点产业基地建设。启动纳米技术、生物化学、海洋科学、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加强科普工作。
市科技局
103
培育壮大机械、电子、化工产业链,发展汽车零配件产业,促进贴片、模具中心建设,努力发展客车、芳烃、计算机等产业集群。
市经发局
104
加强进出港航道建设、维护和管理,完善港区配套,改造疏港路,建成厦门湾1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加快建设海沧、嵩屿、东渡港区深水泊位和国际旅游客运码头。
市交通委
105
加快电网等电力设施建设与改造。
市电业局
106
落实鼓励政策,出台实施细则,吸引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来厦发展,扶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推进民营企业创业辅导、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建设,搭建民营企业与各类企业的合作平台。
市经发局
107
加快集体企业的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市经发局
108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争取两年内基本实现行政村道路硬化,整顿和发展农村客运市场。
市交通委
109
继续抓好侨务工作,充分发挥海外华人华侨的作用,密切与台港澳的交流与合作,拓宽引资渠道。
市侨办
110
严格因公出国(境)管理。
市府办
111
利用境外资本,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改革农村信用社,提升地方金融机构竞争力。
市体改办
112
引进或组建综合类证券机构和基金管理公司。充分利用壳资源,推动现有16家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促进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
市体改办
113
推进火炬同集高新区和东部产业区建设。
火炬开发区
114
扶持发展银行卡产业,争取设立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推动金融担保和期货业务的发展。
人行厦门中心支行、市银监局
115
实施鼓浪屿旅游票务制度改革。
鼓浪屿管委会
116
进一步加强与武夷山、闽西土楼等周边精品景区景点的互动,密切与国际旅行商的合作,开拓海外客源市场,推进华天万豪等五星级酒店建设。
市旅游局
117
推动大陆居民经厦门赴金门旅游业务。
市旅游局
118
灵活运用银行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政策,推进银企互动、银银合作,用足用好厦门金融存量资金。
人行厦门中心支行、银监局
119
推动象屿保税区和区港联动试点
象屿保税区管委会
120
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农村改厕,新建300个水冲式公厕和镇街的垃圾处理场。
市卫生局、各区政府
121
完善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确保就医用药安全有效,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市卫生局
122
培育报业传媒产业。
市新闻出版局
123
培育广电传媒产业。
市广电局
124
鼓励文艺表演团体走向市场,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
市文化局
125
整合优质医疗资源,面向周边及海外市场,拓展特色医疗服务。
市卫生局
126
建设小区配套学校,扩建优质中学,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整合职教资源,组建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岛外中职教育,推进厦门城市大学建设。扶持民办学校,确保外来员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提高办学质量。
市教育局
127
继续共建厦大、集大,加快建设集美文教区,推进厦门理工学院、厦大医学院、集美大学和华文学院新校区建设,促成哈工大等高校来厦办学,规划筹建翔安文教区。
市教育局
128
加强综合性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建设。迁建疾病控制中心,新建紧急救援中心和传染病院。
市卫生局
129
筹建文化艺术中心,创办厦门文学院,推进地方文艺团体改革,办好第六届全国舞蹈比赛、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和第二届钢琴节,举行城乡文艺调演,举办企业文化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繁荣文化市场。
市文化局
130
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办好2004年夏新厦门国际马拉松赛。争办国内外有影响的体育赛事。
市体育局
131
建成嘉庚体育馆和同安体育馆,筹建国际网球中心等场馆。
市体育局
132
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科学精神和社会正气,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
市文明办
133
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