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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及各部门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省开展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止2003年6月,共清理省政府及省直部门有关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8件,其中省政府规章2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34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1件:其中省政府规章2件,由省政府法制办依照法定程序废止;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及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共19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修改规范性文件4件,全部为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发文部门修改后重新印发,并向社会公布。 
  保留规范性文件13件:其中省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12件。 
  二、凡2003年6月1日前制发的,未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有关招标投标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执行。 
  三、今后,省直各部门制定的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须经省计委、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后下发执行,并报送省计委、省政府法制办备案。 
  四、各市州政府要根据本次公布的清理结果,审查本地区制定的有关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附件: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经过清理废止、修改、保留的文件目录 
 
 
二○○四年三月一日 
 
  附件 
 
 
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经过清理废止、修改、保留的文件目录 
 
  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一)政府规章(依照法定程序废止) 
  1.《吉林省机电设备采购招标投标办法》(省政府第40号令,1995年12月28日)2.《吉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吉府法字〔1989〕6号,1989年2月23日) 
  (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及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 
  1.《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办法〉的通知》(吉政发〔1998〕2号,1998年1月12日) 
  2.《吉林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吉交发字〔1999〕25号,1999年12月30日) 
  3.《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业务咨询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吉建综字〔1989〕5号,1989年7月3日) 
  4.《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对建设工程收取招投标管理费的通知》(吉建综字〔1989〕7号,1989年8月21日)5.《省建设厅、省计委、省建设银行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的规定》(吉建招字〔1991〕第1号,1991年1月18日)6.《省建设厅、沈阳铁路局关于吉林省境内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范围划分的通知》(吉建招字〔1991〕第2号,1991年6月7日)7.《吉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吉建招字〔1991〕第5号,1991年10月9日) 
  8.《吉林省工程建设承发包管理若干规定》(吉建招字〔1993〕第3号,1993年7月30日) 
  9.《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实施办法》(吉建招字〔1994〕第5号,1994年10月5日) 
  10.《省建设厅关于大中型和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吉建招字〔1996〕第1号,1996年1月22日) 
  11.《吉林省大中型、重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吉计重联字〔1995〕38号,1996年1月26日) 
  12.《省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吉林省纪委、吉林省监察厅关于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法规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建招字〔1996〕第13号,1996年10月21日) 
  13.《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实行议标的审批程序的规定》(吉建招字〔1999〕7号,1999年6月27日) 
  14.《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邀请招标实行审批的暂行规定》(吉建招字〔2000〕第9号,2000年5月8日) 
  15.《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实行审批的规定》(吉建招字〔2001〕10号,2001年8月7日) 
  16.《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2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吉建招字〔2002〕9号,2002年6月10日) 
  17.《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吉水基〔2000〕8号,2001年1月4日) 
  18.《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水建管〔2001〕103号,2001年4月3日) 
  19.《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业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松辽平原开发项目计划、财务、物资采购、项目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世行字〔1996〕第115号,1996年8月) 
  二、修改的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 
  1.《省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实行跟踪管理的通知》(吉建招字〔1997〕6号,1997年3月19日) 
  2.《吉林省建设工程评标暂行办法》(吉建招字〔1997〕7号,1997年4月23日) 
  3.《吉林省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吉交发字〔1999〕9号,1999年4月22日) 
  4.《吉林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吉水基〔2002〕480号,2003年1月1日) 
  三、保留的规范性文件 
  (一)省政府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建设厅〈关于违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1995〕58号,1995年12月28日) 
  (二)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 
  1.《省建设厅、省工商局关于转发国家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并颁布〈关于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的若干具体办法〉的通知》(吉建招字〔1992〕第4号,1992年4月8日) 
〉并颁布〈关于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并颁布〈关于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的若干具体办法〉的通知》(吉建招字〔1992〕第4号,1992年4月8日) 
的若干具体办法〉的通知》(吉建招字〔1992〕第4号,1992年4月8日) 
  2.《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关于在全省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违规违纪处罚联络制度的通知》(吉建招字〔1996〕12号,1996年10月15日) 
  3.《省建设厅关于组建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三级评标专家网(评委库)的通知》(吉建招字〔1997〕4号,1997年3月19日) 
  4.《省建设厅关于取消招投标活动中若干带有歧视性条款的通知》(吉建招字〔2001〕6号,2001年6月1日) 
  5.《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我省贯彻意见的通知》(吉建招字〔2001〕8号,2001年6月20日) 
  6.《省建设厅关于有形建筑市场确认、申报的通知》(吉建招字〔2002〕10号,2002年6月17日) 
  7.《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将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招标公告栏目作为中国建设报发布招标公告电子版的通知〉及我省贯彻意见的通知》(吉建招字〔2002〕15号,2002年9月3日) 
  8.《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公路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吉交发字〔2002〕21号,2002年4月9日) 
  9.《省计委关于贯彻执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吉计稽察字〔2000〕800号,2000年10月18日) 
  10.《省计委关于印发〈吉林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内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吉计稽察字〔2001〕19号,2001年1月18日) 
  11.《省水利厅关于修改并重新发布〈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吉水建管〔2003〕356号,2003年7月8日) 
  12.《省水利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组成人员的通知》(吉水建管函〔2001〕19号,200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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