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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关于2001年继续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0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启动消费的各项宏观政策措施,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有效抑制通货紧缩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稳步回升。2001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为确保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安定群众生活,市政府决定,2001年继续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控目标 
  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和宏观政策要求,我市确定2001年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为4%左右。 
  (一)青岛市当年结构性价格调整对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调控在1%左右。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有关部门 
  (二)分类价格升幅调控目标 
  1.食品类价格指数升幅调控在2%左右,其中,肉禽及其制品类价格升幅调控在7%左右;鲜菜类价格升幅调控在8%左右;水产品类价格升幅调控在10%左右;蛋类价格升幅调控在5%左右;粮食类价格稳中略升。 
  责任单位:市财委、市海洋与水产局、市粮食局、市商业总公司、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2.衣着类价格指数升幅调控在6%左右;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责任单位:市财委、市商业总公司、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3.医疗保健类价格指数升幅调控在5%左右,其中,医疗保健服务类价格升幅调控在10%左右。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4.交通和通信类价格指数升幅调控在2%左右,其中,市区公共交通价格升幅调控在23%左右。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指数升幅调控在5%左右,其中,教育类价格升幅调控在17%左右。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6.居住类价格指数升幅调控在7%左右,其中,租房类价格升幅调控在12%左右;水、电、燃料类价格升幅调控在10%左右。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7.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物资总公司、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二、保障措施 
  2001年,我市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面临着双重压力。一是需求拉动价格上涨的动力不足,商品结构性供大于求情况仍较严重,通货紧缩的压力并没有完全消除。二是潜在的价格上涨因素和政策性价格调整、国际市场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仍然不可低估。因此,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的价格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监管措施,继续综合运用各种宏观调控手段,积极发挥财政、税收、价格杠杆的作用,促进需求增长和结构调整,实现年度价格调控目标。 
  (一)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巩固和发展目前经济运行的良好形势。要继续改善投资环境,增加固定资产投资,优化投资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投资需求增长,为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市计委、市经委、市财委 
  (二)继续贯彻实施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搞好收支平衡,确保宏观调控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大蔬菜副食品调节基金征收力度,继续发挥好重要商品储备、粮食风险基金和蔬菜副食品调节基金制度的作用,增强政府调控市场的经济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稳健的货币政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稳定金融秩序,要加强信贷政策引导,增加信贷消费品种,优化信贷结构,扩大信贷消费规模,充分发挥信贷对经济发展和扩大居民消费的支持作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地税局 
  (三)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控作用。要适应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适时适度地疏导不合理的价格矛盾,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各项价格调整措施的顺利出台。对公用事业等价格调整,应依法进行价格听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提高价格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要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的价格政策和措施,发挥好价格杠杆对刺激投资、引导消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有关部门 
  (四)进一步加强“菜篮子”、“米袋子”工程建设,确保市场繁荣稳定。要继续落实好粮食保护价和优质优价、按质论价政策,加强粮食购销市场管理;认真实施“放心面粉”、“放心食油”工程,稳定市场粮油价格。继续扩大无公害蔬菜生产规模,完善对肉、蛋生产经营的管理,大力发展海产养殖,优化“菜篮子”商品质量,改善副食品供给结构,满足市民多层次差别化的消费需求。要加快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搞好市场网点布局,方便群众生活。要加强经济调控力度,完善商品储备制度,力保“淡、灾、节”期间的市场稳定。 
  责任单位:市财委、市粮食局、市畜牧局、市海洋与水产局、市商业总公司、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五)加大市场监管和监督力度,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认真贯彻执行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政策,加强生产资料价格监测,搞好市场供应,稳定生产资料价格。要加强消费品市场价格监测和物价形势分析,密切注意市场粮价和“菜篮子”价格走势,针对市场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建议。要加大市场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制止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各种坑农害农行为,加强涉企、涉农收费管理和明码标价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物资总公司、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财委、市粮食局、市商业总公司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对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切实把担负的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市场的繁荣和价格的基本稳定。市物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适时通报各责任单位的目标责任完成进度。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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