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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对火电厂脱硫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产业协会: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强对火电厂脱硫设施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规范火电厂脱硫市场,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委托进行火电厂脱硫调研的函》(环控函〔2006〕3号),我协会受环保总局污控司委托,拟于2006年6~7月开展全国火电厂脱硫情况现场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协会在收到通知后尽快安排专人负责本次调查工作,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报告,提前对拟调查的火电厂联系,对调查相关事宜作出安排,确保现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和调查结果的客观、真实。 
  二、现场调查组由环保总局污控司、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产业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或火电厂所在地环保局)各派1~2人组成调查组。 
  三、现场调查范围及主要内容:2001年1月~2005年12月建成/投运的50MW及以上脱硫机组(包括自备电厂)。现场调查主要内容: 
  (1)脱硫设施主要工艺设计参数; 
  (2)脱硫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落实情况; 
  (3)脱硫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或试运行主要结论; 
  (4)脱硫设施性能试验报告中的实际考核参数与结论; 
  (5)2005年6月-2006年5月脱硫剂的进货合同; 
  (6)2005年6月-2006年5月脱硫设施运行记录和在线监测原始记录。 
  请提前通知火电厂做好准备,每个火电厂调查时间为1天。 
  四、调查期间调查组省内交通请当地协会协助解决。 
  联系方式: 
  1、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锅炉炉窑脱硫除尘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北二巷 邮编:100037 
  联系人:杨明珍 
  电话(传真):010-68338042 84634257 
  2、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易斌 燕中凯 
  010-51555008 51555010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大气处 刘孜 
  010-66556247 
  附件: 
  1、关于委托进行火电厂脱硫调查的函(略) 
  2、火电厂脱硫现场调查分组表(略) 
  3、火电厂脱硫设施现场调查要求(略)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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