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现将《国家计委关于办理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注册的通知》(计价格[2002]280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县要及时通知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办理申请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注册登记手续。
二、申请人要认真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注册申请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二月二十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报省物价局价格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严兴源、莫全美联系电话:65333439、65335814
附:《国家计委关于办理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注册的通知》(略)
二○○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