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江胜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色家园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
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你公司在河东区卫国道94号承建的金色家园97970建筑平方米住房的销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砖混结构住房,建筑面积92660平方米,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335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
二、框架结构住房,建筑面积5310平方米,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337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请你公司于本通知下发10日内填写《天津市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登记表》报市物价局备案。
三、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二○○三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