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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河北省曹妃甸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曹妃甸分公司的请示》(人保财险发〔2006〕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曹妃甸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该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河北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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