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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关于进行全国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管理部门: 
  根据推进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范发展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全国担保机构情况开展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主,包括各类专业担保机构;调查内容为担保机构运行基本情况。 
  二、请各地组织本地区担保机构认真填写《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一);并认真汇总本地区担保机构基本情况,填写《担保机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 
  三、请各地将填报的《担保机构情况汇总表》报表和该报表的电子版本,以及本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情况报告(反映情况、问题和建议),于2006年3月15日前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 
  四、联系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 
  联系电话:68535638,传真:68535636 
  地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政编码:100824 
  电子版本发送邮箱:info@sme.gov.cn 
  附件: 
  一、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略) 
  二、担保机构调查情况汇总表(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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