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印发第三届全国水利行业净水工、水质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流域和省级预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
为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培养水利(务)高技能人才,引导行业广大技术工人钻研业务、爱岗敬业,不断提高技能水平,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农林水利工会全国委员会将联合举办第三届全国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按照《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教劳[2005]51号)要求,我司组织制订了第三届全国水利(务)行业净水工、水质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省级预赛实施方案,请你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也可制定实施细则。
二○○六年二月九日
第三届全国水利行业净水工、水质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流域和省级预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培养水利高技能人才,引导行业广大技术工人钻研业务、爱岗敬业,不断提高技能水平。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农林水利工会全国委员会将联合举办第三届全国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按照《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要求,制订第三届全国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净水工、水质检验工比赛流域机构和省级预赛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各流域机构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第三届水利行业净水工、水质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省级预赛领导小组、裁判组和顾问监审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
二、参赛对象
各类所有制性质水利(水务)企事业单位从事净水、水质检验工作的在岗工人,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三、参赛办法及要求
1、竞赛方法:
竞赛分应知(理论知识)和应会(实际操作)两部分。
2、成绩计算:
应知应会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分。净水工应知、应会成绩各按50%计(均采取笔试方法);水质检验工应知、应会成绩分别按30%和70%比例计(分别采用笔试和现场操作的形式)。
应知考试不及格(即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应会环节。
3、竞赛要求:
应知(理论知识)、应会(实际操作)考试按国家颁发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中相应工种的初、中、高级工应知应会范围组织竞赛。
4、命题:
竞赛在竞赛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由竞赛承办单位组织竞赛裁判组集中封闭命题、组卷(应知试题为三套)。
①应知试卷
试题拟定后,由裁判组将三套竞赛试卷密封保存。在竞赛前一天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随机抽出一套试题打印、装订,并按标准化考试要求装袋、密封,交由三人保管小组负责保管,并于考前1小时送抵赛场。
②应会试题
应会试题由裁判组按照相应工种高级工应会操作标准拟出应会试题,并负责组织现场考试。
5、考试:
应知考试按标准化考场安排,每个考场30人,单人单桌,每个考场配备两名监考人员。
应会考试按照裁判组拟出的应会考试要求进行考试。
6、阅卷、评分:
笔试考完后由裁判组对试卷密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阅卷、评分。
现场操作考试要求裁判员现场判分,给出成绩,当场密封。
两项成绩汇总后,由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竞赛综合评定成绩汇总表》送竞赛领导小组。
四、其它事项
竞赛时间、地点、报名办法由流域机构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原则上应在2006年3月前完成预赛。
附件
1、净水工竞赛应知应会范围及参考书目(略)
2、水质检验工竞赛应知应会范围及参考书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