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正式设立重庆工商大学的函》(渝府函[2004]11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渝州大学与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重庆工商大学,同时撤销原两所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庆工商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
二、重庆工商大学由你市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统筹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8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我部将在适当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
望你市加强对该校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定位,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重庆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育部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