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部审计(师)协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的职业行为,促进内部
审计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根据《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现将第三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见附件)予以发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部审计(师)协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宣传,以确保内部审计准则的全面贯彻与实施。
附件:
1.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风险管理审计(略)
2.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略)
3.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略)
4.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略)
5.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0号──人际关系(略)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二○○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