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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建委关于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试行办法的通知
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对缓和城市用水的供需矛盾,节省供水工程投资,保护好水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区建委拟订的<<关于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试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试行。在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区建委反映,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关于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试行办法 
 
  一、为了解决好自来水的供需矛盾,除有计划地新建水厂或改建旧厂增加供水量外,必须认真抓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的通知>>(国发(1984)80号)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经委、财政部(86)城城字377号文精神,结合我区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二、各市人民政府要加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可设在各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工作人员和经费由各市自定。 
  三、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国家关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和法令,研究和制定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细则。 
  (二)在摸清和掌握各工厂、企业用水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全市年度、季度的计划和措施,协助大型企业搞好用水定额管理,与有关工厂、企业签订用水计划和节水计划合同,并检查落实情况。 
  (三)组织节水经验交流,推广节约用水经验,并开展节水咨询服务和编印资料,不定期出版<<节水通讯>>。 
  四、生产、建设单位用水节约措施: 
  (一)实行计划用水。首先在月用水量五千吨以上的大用水户全面推行计划供水,用水计划由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商自来水公司编制下达。 
  (二)各用水单位,都要制定耗水定额和用水计划,报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商自来水公司核准,按计划供水。所有工厂、企业都要积极创造条件,降低用水量,要采取一水多用,循环用水、改革工艺、废水处理、综合利用等措施,努力降低水耗,力争在二至三年内把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今后,凡新建、扩建的工矿企业,必须根据节约用水的原则,确定用水定额,把节约用水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五、生活用水节约措施: 
  (一)各单位生产用水必须与生活用水分开计量。生活用水取消“包费制”,实行用水计量,按量收费。从本办法颁布之日起对还实行“包费制”的单位,限期半年内装表计量。超过期限,对人均用水量超过生活用水定额部分,按现行水价累进加倍收费。 
  (二)新建住宅由产权单元、按户装水表,以避免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对新建住宅未按户安装水表者,自来水公司可以拒绝接水。 
  (三)安装水表必须使用自来水公司指定的国家统一表型,以便于检查和维修,保证计量准确。 
  六、城市自来水公司要克服重售水、轻节水的倾向,加强供水设施的维修管理,降低水厂自用水量,减少供水漏失量,将城市管网漏失率降到6%以下。 
  七、城市自来水公司或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应根据城乡建设部、国家经委颁发的<<工业用水量定额(试行)>>和现行的室内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生活用水量标准,结合当地供水情况,制定年度(季、月)用水计划指标,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执行。 
  八、使用城市自来水的单位需要增加用水量时,应首先采取节水措施解决,不足时需申明理由,向自来水公司或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核查后,由市自来水公司按规定手续办理增容事宜。 
  九、对超计划用水单位,其超过部分按下列标准加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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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计划用水量占    ┃  6-30┃  31-50  ┃    50以上 
      计划用水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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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用水量按原价    ┃    50  ┃    100    ┃      200 
      增加收费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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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收水费不准列入产品成本,从企业自有资金中开支。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可通过银行直接划拨,专户储存,用于开展节约用水工作和补助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等开支。使用计划由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提出,经各市的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财政部门进行监督。 
  十、对长期大量超计划用水,又未在限期内妥善解决,并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的用水单位,要处以重罚。对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追究行政责任和处以罚款。 
  十一、城市供水企业是节约用水的执行单位。如因节水减少售水量而影响企业留利的,财政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各地自行规定。 
  十二、县城(镇)可参照本办法试行。 
  十三、本办法由自治区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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