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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973计划)1999年立项项目结题财务验收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项目依托单位及首席科学家: 
  按照《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1999年立项的34个项目应于今年8月底结题,并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包括财务验收与研究成果验收两部分,其结果将共同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 
  为做好财务验收工作,加强对973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全面反映经费使用情况,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的要求,财务验收由科技部条件财务司负责组织,对项目结题后的经费决算和固定资产进行检查。现就1999年立项项目结题时财务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截止日期 
  鉴于各项目8月结题后还有未了财务事项,财务封账截止期为9月30日。各项目/子项目依托单位编制的预算执行情况表应反映2003年度决算后到截止期之间发生的财务事项。 
  二、自验收要求 
  各项目/子项目依托单位要认真编制财务自验收报告(格式详见附件),完整填写相关内容。 
  三、财务审计 
  根据各项目依托单位报送的自验收材料,条财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所有1999年立项项目均为审计对象,对子项目将根据需要实行抽样审计或全面审计。 
  四、综合评审 
  在项目依托单位财务自验收的基础上,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条财司将委托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组织财务验收综合评审工作,对项目实施期间经费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决算检查和固定资产检查。综合评审采用会议形式,项目首席科学家及相关财务人员参加会议并答辩。 
  五、验收时间安排 
  1.10月25日前,各项目依托单位向条财司提交自验收报告一式三份(包括数据盘一份)。 
  2.11月15日前,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工作并提交审计报告。 
  3.11月底前,条财司委托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完成综合评审工作。 
  4.条财司提出财务验收意见,会商基础研究司,综合财务验收结果和研究成果验收结果,确定项目最终验收结论。 
  请各项目依托单位及首席科学家认真做好财务自验收工作,及时上报项目财务自验收报告,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审计,并做好财务验收综合评审阶段的答辩准备工作。 
  联 系 人:利斌 
  联系电话:010-58881690 
  传 真:010-58881692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条件财务司 
  邮政编码:100862 
  专此通知。 
  附件: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973计划)结题财务自验收报告 
 
 
科学技术部 
二○○四年十月八日 
 
  附件: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973计划)结题财务自验收报告 
 
  目录 
  一、项目/子项目结题财务自验收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预算管理的规范性 
  (三)项目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 
  1.专项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 
  2.配套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 
  二、项目/子项目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说明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录1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973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表 
  附录2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973计划)固定资产(设备)清查表 
  附录3固定资产清查填报说明 
  附录4科学仪器设备分类编码表 
  一、项目/子项目结题财务自验收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说明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起止时间、首席科学家、承担单位、承担单位主管部门等; 
  说明项目的子项目数、子项目编号、子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前两年与后三年子项目变更(合并、新增、撤销)情况。 
  (二)预算管理的规范性 
  内容包括: 
  1项目预算是否实行全成本核算,独立建帐,专款专用。 
  2预算有无用于《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不允许支出的范围(包括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及国家禁止的其它支出)。 
  3依托单位对973专项经费的管理规定。 
  4其他 
  (三)项目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情况表见附录1,采用历年决算软件填报。 
  1.专项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 
  (1)专项经费预算情况 
  说明项目前2年与后3年及5年的专项经费批准预算数。 
  (2)专项经费拨入情况 
  说明专项经费拨入的总额、每次拨款具体时间及数额、拨入单位等以及有关的具体情况。 
  (3)专项经费下拨情况 
  说明项目专项经费到位后,由项目层向子项目承担单位或协作单位下拨经费的时间、数额、拨入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并说明专项经费是否按批准预算足额、及时下拨,如有调整,说明专项经费调整情况及原因、是否及时向科技部报批等有关情况。 
  (4)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项目批准预算情况(项目总体情况与各预算项具体情况,下同),根据项目批准预算材料整理填写。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子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表汇总整理填写。 
  逐个介绍子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包括子项目基本情况、批准预算情况、经费到位情况、决算报表情况、配套经费、预算科目间经费调整及原因等。如有预算外较大的资金流动、外协合作,以及与批准预算差异较大的经费活动,应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应证明或说明材料。 
  (5)专项经费结余(指财务账面结余经费)情况 
  说明项目及子项目结余经费情况,包括结余金额、结余经费在各预算项中的分布、结余原因以及依托单位对结余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6)单价5万元以上设备购置与使用情况 
  说明项目、子项目设备费批准预算、预算执行、各子项目的单价5万元以上设备购置情况。预算中拟购置的设备是否按计划购置,是否有预算外购置设备,如有,请说明理由;项目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的相应条例。 
  (7)预拨款(如果有)、不可预见费(如果有)或追加经费(如果有)申请及使用情况 
  (8)预算执行中的遇到的问题、其产生原因及依托单位的解决办法 
  2.配套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 
  说明项目、子项目配套经费的到位、构成及使用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项目/子项目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说明 
  1.各项目/子项目实施过程中新添置的单价高于5万元的固定资产均须申报固定资产情况。 
  2.设备类固定资产须填报固定资产(设备)清查表,对单个设备多个渠道经费支持的情况,请注明973计划及其它计划的分别资助额度。 
  3.各项目/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除设备之外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固定资产清查填报说明中第二部分相关内容进行申报。 
  4.固定资产(设备)清查表、固定资产清查填报说明及科学仪器设备分类编码见附录2、附录3和附录4。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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