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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成立深圳市整治插花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加强对“插花地”整治工作的领导,彻底解决“插花地”历史遗留问题,市政府于2003年10月6日(深府〔2003〕178号)决定成立市整治“插花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许宗衡 
  副组长:卓钦锐、张思平 
  成员:张绮文、蒋尊玉、徐安良(市政府办公厅)、刘佳胜(市发展计划局)、江潭瑜(市教育局)、管林根(市公安局)、刘润华(市民政局)、黄振芬(市司法局)、及聚声(市财政局)、陈安仁(市编办)、孙大海(市劳动局)、陈玉堂(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邹国华(市建设局)、周俊安(市卫生局)、洪旺全(市计生办)、范俊君(市环保局)、申庆三(市工商局)、刘军(市国税局)、乔家华(市地税局)、张士明(市质监局)、吴子俊(市城管办)、曹绍业(市口岸办)、李华楠(市法制局)、刘礼权(市社保局)、李听(市住宅局)、卢齐忠(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宋广南(省公安边防总队七支队)、张礼铜(福田区人民政府)、刘学强(罗湖区人民政府)、陈治华(盐田区人民政府)、叶民辉(南山区人民政府)、黄锦奎(宝安区人民政府)、李铭(龙岗区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小组,具体负责“插花地”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由蒋尊玉同志兼任组长。 
 
 
二○○三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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