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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3〕177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淄安委发〔2003〕42号)要求,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在前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把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要突出检查重点,调整检查方案,整合检查力量,落实检查责任制,确保查出的事故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确保全市“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重点企业,要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淄政发〔2003〕12号)要求,尽快修订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网络,并有针对性地组织演练。要按照要求,保障抢险救援物资、器材落实到位,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组织实施抢险救援。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两节”、“两会”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遇有重大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报告,及时组织处置。如发现迟报、瞒报,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建立每周调度报告制度。从现在到春节期间,各区县政府、高新区和齐鲁化工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大企业要于每周五17:00前,将一周来的安全生产情况书面报送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市安监局值班电话:2301930,传真:2301929。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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