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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2001年6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中油股份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变化情况,国家计委决定适当提高汽、柴油出厂价格和零售中准价格。现将《国家计委关于2001年6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计电[2001]4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成品油零售中准价格通知如下: 
  一、汽油(标准品)零售中准价每吨提高190元。具体零售中准价为:一价区由每吨3770元调整为3960元;二价区由每吨3870元调整为4060元。 
  二、柴油(标准品)零售中准价每吨提高130元。具体零售中准价为:一价区由每吨3200元调整为3330元;二价区由每吨3300元调整为3430元。 
  三、我市汽、柴油具体零售价格由中油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按国家计委的要求在市级主要报纸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抄送各区(市)县物价局。 
  以上价格自2001年6月5日起执行。 
 
 
二○○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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