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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非公有制经济投诉中心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力度,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宽松的环境,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非公有制经济投诉中心,主要负责处理侵犯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的有关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非公有制经济投诉中心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刘长贵(副省长) 
  副主任:张建华(省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主任:李平(省经贸委主任) 
  副主任:孙远镇(省监察厅副厅长) 
  投诉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承担投诉中心的日常工作。由王正理(省经贸委处长)任办公室主任,龚仕金(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李娟(省经贸委副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省经贸委、省监察厅等有关部门指派专人组成(具体由省投诉中心商有关部门定)。 
  二、各地、州、市要尽快建立非公有制经济投诉机构 
  省非公有制经济投诉中心投诉电话 
  省经贸委:(0851)6830314 6823163 
  省监察厅:(0851)5892445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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