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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委关于将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纳入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市建管各站、办、中心,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单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高层建筑与地下车库逐年增加,深基坑支护工程呈快速增多之势,且规模越来越大,支护形式多样,施工技术复杂,市场呼唤规范管理。原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而容易发生的违反建设程序、压级压价,违法转包分包、施工水平低下、甚至不按图施工,致使事故苗头频出,有的因基坑失稳而造成周边建(构)筑物开裂或损坏,给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带来危害,影响社会稳定等种种弊端也亟待根治。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规定,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全市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承发包交易活动纳入招标投标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人提出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招标申请时,必须已取得该工程深基坑专项设计文件审查批准通知书,且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且具备与支护形式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履约能力。 
  三、招标人对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施工一并招标的,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或者由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并须遵循《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技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四、深基坑支护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市建委委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对本市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依法监督,统一管理。 
  五、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应尽快建立深基坑支护工程评标评委子库,并按现行规定进行管理。 
  六、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其他活动均按本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二○○三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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