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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加强邮件时限管理的通知
  邮件传递时限是邮政通信质量的主要内容。保证各项邮件,特别是轻型邮件的传递时限,是当前衡量邮政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志。因此,加强邮件的时限管理,既是社会的需要,也是邮政事业获得发展的基础工作。 
  最近几年,随着不断强调加强邮政通信组织管理工作,许多领导同志开始重视邮件时限管理,有的已在局内作业组织管理方面采取了积极措施。但是,从全国来看,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有些干部对邮件缺乏时限观念,有意无意地放松了时限管理。例如,有的局在部规定的局内时限基础上,又自行延长内部处理时限;有的局在安排生产作业班次时,不是劳动组织服从规定的频次、时限,而是片面强调上下班方便,实际上将生产班变成了行政班;有的局不严格执行邮件的直发和经转关系的规定,该直发的不直发;有的局对信函取筒、支局转趟管理不严,取筒不按时转趟提前出班,致使有些支局的滞留过夜邮件越来越多;有的局为了拉开特快专递、邮政快件和普通信件的时限档次,不是设法加快快件的处理与投递,而是将进口或出口的普通信函改变部定局内时限,压班投递或封发;还有的局为了“缩短”邮件在局时间,随意改换日戳的日期,造成大批邮件时限的虚假现象。 
  上述问题的存在,人为地延缓了邮件的传递时间。据最近抽查,在交通方便的四十个大城市之间传递的邮件,特快专递逾限率高达百分之五十以上,邮政快件高达四分之一,一部分普通邮件也超过了规定时限。这种状况,已经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因邮件逾限引起的用户申告越来越多;有些特快专递邮件的大宗用户,已经不肯利用邮政渠道;有的地区银行系统正在自行组织地区内帐务单据的传递。在当前社会竞争十分激烈、社会活动节奏日益加快的情况下,邮政通信如果不尽快解决邮件传递过慢的问题,信誉下降,业务减少,社会舆论责难,则是我们即将面临的严峻局面。更重要的是“人民邮电为人民”的根本宗旨,将在邮政通信方面受到严重损害。为了防止这种局面出现,并能更好地推动邮政业务的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要树立明确的时限观念。邮政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明确邮政通信的根本作用,就是帮助用户克服空间、缩短时间。我们一贯强调的紧密运转、环环相扣、上一环节为下一环节服务,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即加快邮件的传递。最近二年,我们根据业务量的发展,从我国的交通运输条件和内部作业的生产条件出发,适当调整了局内作业时限,减轻了企业的压力,也为调整理顺不同业务种类的不同时限要求奠定了基础。这是必要的,但是不能因此削弱我们的时限观念。必须明确,在各类邮件适当拉开时限档次的前提下,在时限规定的范围内保证完成邮件传递任务。对时限管理决不能失去控制,在指导思想上也不能把保证邮件处理时限同企业经济效益对立起来,更不允许在时限问题上弄虚作假。 
  二、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限、频次组织作业。根据社会要求和邮政通信的基本条件,各类邮件都应作出明确的时限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但在我们的时限管理制度目前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作为第一步,要重点抓好特快专递、邮政快件和各种信函的时限管理。各局要结合今年邮政通信会议提出的优化作业组织管理的要求,以省会局和省内邮件转口局为重点,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这三类邮件的局内时限,并抓紧规定省、区内全程时限。 
  (一)特快专递邮件,在作业处理上要做到名符其实,按照时限要求,该配专车的配专车,该配专人的配专人,必须在“专”上肯投入,不能与普邮混同处理与转趟,并以有效发运航班为准,安排作业班次的发运计划。所有特快专递邮件,都要把收寄局与投递局之间传递邮件的方式、路由、航班(车次)定死,严格按照作业计划执行。为了增加特快专递邮件传递时限的社会透明度,各局要在营业窗口按交寄时间、按路向、按地区分类公布该项邮件的时限规定。 
  (二)邮政快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频次和编制全程时限时确定的基础资料执行。所有快件,从收寄局到投递局全程所选用的初发车次(航班)、中转车次(航班)必须是固定的。并以此为准安排局内作业班次和发运计划,该上夜班的必须上夜班,只能让作业班次服从发运计划,而不能让发运计划迁就作业班次。对该项邮件的市内转趟和收寄截止时间,也必须按照发运计划作出具体安排。凡超过截止时间交寄的邮件,要顺延一个发运频次,对此,要明确公告用户,以免造成误会。进口的快件必须按规定的时限、频次及时投递。 
  (三)普通信函(包括国际、国内挂号信、平信)必须严格按照邮政总局(1986)邮政字143号通知规定的局内时限执行,不得擅自更改。要认真做到:1.出口邮件按照局内时限及时处理,严格执行直封经转关系,赶发有效车次,不得推迟发运,不得该直发的改经转;2.进口邮件,按时限规定及时投递,不得压班;3.筒箱开取的频次、时间要与出口邮件的封发时限相衔接;4.支局营业截止时间,市内转趟时间,要与邮件封发时间相衔接,转趟车不得抢点出班和归班;5.出口邮件的销票日戳和进口邮件的落地日戳,以及业务单式上使用的日戳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加盖,不得擅自调换日期和时间,营投日戳取消时间的必须恢复。否则,以违反通信纪律论处。 
  邮政总局颁发的普通信函的全程时限,是在邮政快件时限基础上,放宽要求制订的内部掌握的最大时限,只能作为检查、考核邮件全程时限的依据,不能以此为依据放宽局内处理时限。 
  三、加强邮件时限的监督检查,保证邮件传递时限,是各级领导的主要责任,也是邮政通信组织管理的主要内容。因此,各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邮件的传递时限管好。 
  (一)各级领导和邮政业务的视察、检查机构,要把检查邮件的局内时限和省内全程时限,做为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列入日程。视检人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时所写的报告书,不仅要有工作质量、邮件安全方面的内容,而且要有相关局邮件内部处理时限方面的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分层负责,一级抓一级,把时限严格管好。如果由于发运车次、航班的限制,有少量邮件必须超过部定时限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负责,专项报部审批。 
  (二)从今年下半年起,对上述邮件的全程时限,将按照部省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今后,对各质量检查点发现的逾限邮件不能确定责任时,即视不按部定局内时限执行的局为全程逾限邮件的责任局。 
  (三)由于客观原因,如社会运邮工具变动班期或晚点,使邮件不能按时发运时,要尽力组织补救。实在无法补救从而造成延误的,相关单位要在路单上批注原因。如果不能作出记录,造成邮件逾限无从查考时,相关局即应承担逾限责任。 
  以上通知,望各局认真研究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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