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级的电话通知是传达领导同志指示、布置工作的一种形式,各地区、各部门确认核实后,要按照要求,认真负责地及时办理落实。需转其他部门办理的,要跟踪催办,不得延误。
二、要认真准确地做好电话记录。接收上级电话通知时,接话人要问明发话人的单位、姓名、电话号码,记清来话的时间。对电话记录内容要进行复核,属重要内容的,可提出书面传真要求,以保证准确无误。
三、需向上级反馈办理结果的电话通知事项,在报告的前言部分应写明根据何时、何部门、何事由等要素,并随文附上电话记录复印件。对发现的假冒电话,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