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农村改厕是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保护农民健康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省农村改厕工作,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改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已由1993年的0.4%增长到1999年的8.84%。但是,农村改厕工作与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还很不适应,尤其是距国家要求到200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5一40%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和全国农村改厕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改厕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改厕工作的认识
农村改厕是改变农村千百年来形成的陈规陋习、移风易俗的一场革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农村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绝大多数农民的温饱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农村落后的环境卫生面貌改变不大,脏、乱、差现象还比较突出,特别是大部分农村厕所还十分简陋,相当一部分农民还生活在极不卫生的环境当中。同时,农村改厕也直接关系到广大村民的身体健康。据有关专家调查,在农村,80%以上的传染病是由于厕所粪便污染和饮水不卫生引起的,而与粪便有关的疾病就有30多种。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粪便是造成肠道传染病流行的主要因素。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全面实现农村奔小康目标的高度,从关心群众、保障群众健康的高度,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认识,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民群众改厕,在全省农村掀起一场“厕所革命”。通过改厕,带动农村环境卫生面貌的彻底改变,促进我省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使广大农民逐渐形成“讲文明、讲卫生、树新风”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农村改厕的规划目标
根据国家的要求和我省农村的实际,到2005年,农村改厕普及率达到30%,其中,贵阳市达到60%以上;遵义市、六盘水市达到35%以上;安顺、铜仁、毕节地区、黔南、黔西南、黔东南自治州达到2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人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的县(市、区),改厕目标必须达到全省改厕平均水平以上。自2006年以后,全省的农村改厕普及率每年要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各地、州、市要根据上述目标要求,制定出年度改厕目标计划和长期规划,并把任务逐级分解到县(市、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
三、切实解决好改厕工作的实际问题
农村改厕是一项“破千年旧俗,利当代子孙”的变革,农民群众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还缺乏应有的认识,尚未引起普遍重视。因此,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全省的农村改厕部署,明确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农村改厕作为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承诺的指标之一,同时又是农村移风易俗、改变农村环境卫生落后面貌的基础设施,各级政府要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关心农民群众、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要把改厕工作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实施。省人民政府已成立贵州省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以加强对改厕工作的领导。要不断改善改厕工作办事机构人员的工作条件,确保工作人员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省改厕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的特点,切实抓好试点,完成一定的改厕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农村改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大造舆论。各地要结合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寨和文明乡镇、文明村寨活动,积极推进“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喝卫生水、上卫生厕所、居住卫生环境”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改厕的健康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和体会到改厕的重要意义和好处,自觉地进行改厕。
(三)抓好典型示范,推广成功经验。在农村改厕工作中,要抓好示范村、示范户和示范单位的建设。各地、州、市要抓好示范县;每个县要抓好示范乡(镇);每个乡(镇)要抓好示范村;每个村要抓好示范户。要用事实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主动改厕。在抓好示范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首先在乡(镇)机关、学校、卫生院和企业等单位以及党员、团员、乡村干部、教师、医生和妇女干部等骨干户中实施,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进而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全面推广。
(四)加强技术培训,确保改厕质量。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从当地的居住环境、气候条件和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选择适宜的改厕模式,做到农民既能承受得了,又基本达到卫生要求,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标准。改厕示范县(市、区)、乡、村、户和经济状况相对富裕的地区应大力推广三格式、双瓮式、水冲式和沼气式卫生厕所,其他地区主要是对现有农厕按照卫生厕所(有墙、有顶,厕坑及贮粪池不渗漏,厕内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贮粪池密闭有益,粪便及时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要求,进行改造,缺什么补什么。各地要结合适用于本地的卫生厕所类型,逐级举办农村改厕技术培训班,不断扩大改厕技术队伍。各级爱卫办要建立基层改厕的器材供应渠道,做好器材供应服务工作。
四、部门配合,齐抓共管
农村改厕工作涉及面宽,技术性较强,投资也比较大,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爱卫会、妇儿工委和改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职能,依靠各成员部门,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合力,不断推动我省农村改厕工作向前发展。
各级爱卫会和妇儿工委是抓农村改厕的主要协调和执行部门,要相互配合,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分类指导、抓好试点,推广先进经验,并进一步搞好调查研究,制定规划措施,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农业部门要结合生态农业建设,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和肥料建设工作,大力推广“三联通”沼气厕所。将改厕工作纳入小康村(户)考核内容。
卫生部门要把农村改厕作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保证办事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积极向农民宣传改厕防病保健康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努力普及卫生知识,改变不卫生的习惯。
建设部门要把农村改厕纳入村镇建设规划,结合“双百”小城镇建设,抓好改厕工作。要组织农厕设计评比,将优秀设计方案编制定型图,提供农厕设计给用户选用。做到建新房与建卫生厕所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科技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进行研究,设计出适用于我省不同地区的新型卫生厕所,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积极协助做好农村改厕工作。
交通部门要积极做好交通沿线和加油站的厕所改造工作。
计划部门要把农村改厕纳入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一定的改厕专项资金,对上级下拨的改厕经费要及时拨付到位,不得挪用,做到专款专用,地(州、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省级财政部门下拨的资金数分别按1:1的比例,安排改厕专项资金。
水利部门在抓好乡镇供水、解决农村人畜饮水问题的同时,要积极支持农村的改厕工作。
外经贸部门要积极协助争取国际援助资金,引进先进管理技术,促进全省改厕工作。
民族部门要积极抓好民族地区,特别是民族风情点的改厕工作。
旅游、文化部门要积极配合抓好文化、旅游景点及其交通沿线的改厕工作。
国土部门在审批农民修建新房用地时,对厕所用地要给予优惠。
扶贫部门在安排、使用扶贫专项资金时,对改厕项目要予以扶持。
民政部门在安排灾民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时,要指导搞好厕所建设。
教育部门要把改善学校的公厕和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广播电视、新闻部门要结合“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开展改厕工作的宣传教育,采取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向群众宣传改厕的意义和好处,经常报道改厕方法、效果和进展情况,真正使改厕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营造村民自觉改厕的社会氛围。
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动团员青年积极带头改厕,发挥他们在农村中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妇联组织要宣传和动员广大妇女参与改厕及改厕后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总之,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确定的分工,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把改厕与自己的本职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制定工作计划时,要将改厕任务纳人进去。省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每年还要完成400户以上农户的改厕任务,不是省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的单位,也应完成一定数量的改厕任务,使农村改厕工作真正与扶贫工作、小城镇建设、“渴望”工程、农田基本建设、生态农业、精神文明建设等紧密地结合起来,在全社会掀起关心、支持、帮助农村改厕的热潮。
五、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检查与监督
省及各地、州、市有关部门要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考核内容,加强检查与监督。省改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与检查工作。省改厕领导小组每年要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改厕工作进行考核,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完成。各地(州、市)、县(市、区)也要建立农村改厕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度。省要拿出一定的经费,用于奖励农村改厕工作搞得好的地区和部门,具体奖励办法由省改厕领导小组制定。今后,凡是没有按时完成改厕目标任务的县(市、区)、乡(镇)、村,不能评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寨和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乡(镇)、文明村寨,原已经评上的,改厕工作要尽快完善,限期完成改厕任务,完不成任务的,要取消其荣誉称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年七月二十五日